针对当下政府扶贫,作为常年奔波在贫困乡村第一线的学者,在此谨慎呼吁,在资本所有制改革及私有化制度建设进程中,请不要再假以“农民利益”的名义诱惑农民,他们脆弱且遍体鳞伤以致于濒临绝境;在资本所有者资产财富积累过程中,也请莫再用“扶贫脱贫”的概念涂脂抹粉以及折腾基层干部,他们心累并黔驴技穷以至于徒增厌恶。事实证明,所谓“涓流效应”及“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是资本主义制度代言人的总观点,是特色制度的必然产物,是骗民把戏;所谓“扶贫救济”、“施予援手”或“亲民爱民”早已蜕变成特色制度下的美丽谎言,以及披上救世主外衣的掠财敛财者之心安理得的舞台表演。不难预见,随着特色资本所有者财富聚增及两极分化负担加重,扶贫美丽谎言与骗民把戏,势必成为贫困民众的酷刑及压命稻草。
鉴此,诚恳建议,在“基本肃清”剥削有功以及权贵者“必须先富”的恶劣影响及恶果前提下,再发布扶贫指示;在“全面恢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理念及立场的形势下,再瞄准扶贫目标;在“认识确立”人格平等以及人民劳动者劳动才是创造社会财富源泉的意识思想及发展思路的框架下,再颁布扶贫任务;在“理赔偿还”农民自雇创业以及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保障之土地的行动下,再确定扶贫措施;在“纠错摆正”官员居高临下藐视穷人的“鸟瞰式视角”(in a bird’s eyeview),以及曲解农民而不愿与农民交往联系之态度的事实下,再评论扶贫绩效。 常识表明,贫困,是一个历史、动态和发展的概念,它的内涵与外延就像人性人权概念一样,只可能被逐渐发现,却不可能被彻底揭示;贫困,既是一个具体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思维认识问题,它如同家庭和国家概念一样,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将长期存在,可以被特色和改变,但是不可能被消亡;贫困,既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亦是一个全国性的整体概念,它牵涉及关联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家庭和一个个体的方方面面,包括国际国内发展战略策略,城市乡村协调性及利益均衡程度,精神建设与财富创造的同步性,个体收入财产增加比例与国家GDP增长速度,以及就业率和两极分化程度等,因此,贫困只能局部改善,不可能被彻底消除;贫困,并非单纯的个别群体或区域的“落后现象”,而是一个国家的所有人都要面临的“共同问题”;贫困,同时也是一个全球性的、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永恒主题。 由此可见,届时,不能实现“五年扶贫目标”并不丢脸,相反,也就违反了“常理”,甚至是违背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事实上,在收入巨差及经济总量世界排名第二的形势下,当代国家扶贫的基点应该不是在收入数据上的增增减减以及旧生活方式上的修修补补,而应当是立足于精神道德、百姓生活、价值观念和人生态度等层面增添人性的、平等的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品质和行动。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重视扶贫并作出艰苦的努力,尤其在特色发展制度框架下,救济性及数据式的扶贫,颇有成效——中国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至1985年的1.25亿人;又从1985年的1.25亿人减少至1993年的8000万人;再从1993年的8000万人减少至2000年的3209万人。值得称道的是,在“无大变动、无大冲突”的情况下,成功地将贫困导致的社会矛盾化解为结构性的经济不平衡问题,甚至演绎成为单纯的技术方法问题。政府曾向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承诺在20世纪末消除中国的贫困人口,结果到了2000年,中国却还存在3209万贫困人口,的确令人尴尬“‘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这一向全世界宣布的计划也使中国政府处于被动的境地,因为随后几年的实际情况证明消除中国的农村贫困远比想象的要困难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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