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最近某高级官员带头展开了对劳动合同法的攻击。按照其观点,劳动合同法虽然想要保护劳动者,却使得劳动力市场僵化,影响了效率提高。另外,由于“现行的用工制度”,工资上涨太快,超过了劳动生产率,这样增加了企业负担,最终对劳动者自己也有害。
应该说这些年来,像这样的干部把所谓学者型官员的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一方面他们不同于一些老式办公室干部,善于讲一点经济学,也喜欢公开发表对重要问题的看法,像是个公知;另一方面,又是高官,参与神秘的“顶层设计”,有行动力,没有某些知识分子的迂腐气。 上面这种双重身份似乎是当代社会精英里面的一种必要的存在。在有人想从思想和理论上提不同意见的时候,他们就会是经济学家(而且必须是经济学家),是思想权威,说你不懂经济学,思想还不够解放。但是如果到最后实在无法说服你,他们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比如趟个地雷阵,挖个深水区,用蛮力完成任务。 这么说起来似乎我们不管说啥都没用了。但是,被蛮力取胜是一回事,被谎言骗倒是另一回事。对类似这样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批评,咱们得分三个问题来看:第一个,在统计上,劳动者的工资有没有上涨的那么快?第二个,如果有上涨,在逻辑上跟劳动合同法有关系吗?第三个,从理论上说,工资上涨会最终伤害整个社会以及工人自己吗? 首先,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中国工人的工资基本是持续上涨的,这并不是说工人阶级的日子越过越好,这是两码事,下面还会说到。但是如果我们就看工资的统计数字,结果是清楚的。比如说如果看城镇单位的平均工资(包括外资,但不含私营),1995年到2013年之间,从五千多块,涨到五万多块,平均每年上涨超过10%。如果我们要看总体的工业部门(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暖水等),就得稍微做一些计算了。根据我与陈瀛和李民骐两位学者最近发表的论文,从2005年到2010年,国有工业部门和私营港澳台外资工业部门的平均劳动者年度报酬除了2009年之外都有连续的接近15% 的年增长率,剩下的私营非外资部门在2009年之后才有官方的数据,但是2010年的增长率也有15%左右[1]。 所以工人工资上涨速度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至少从数字上看是真的。但是饱受诟病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的确工资之后在增长,可是之前工资就已经保持增长了,怎么能把工资增长的“罪名”扣到中间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上面呢?如果我们学习这位官员的逻辑,在合同法之后发生的事情肯定是合同法造成的,那么就在施行之后的2009年,统计数据里的国有工业部门和私营外资工业部门的平均劳动者年度报酬都出现了增长率的大幅度下滑,掉到了10%以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劳动合同法实际上给劳动者造成了很大麻烦? 更何况,正如破土作者小刘指出的,哪怕劳动合同法本身只是保障了一些非常基本的劳动者权利,但是“事实上,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等手段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导致此项规定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很小“,其实际效力非常有限。另外,破土作者李大君也旗帜鲜明的指出了:“‘《劳动合同法》需不需要修改’本来就是个伪命题,因为它从来就没有被认真遵守和执行过!”所以把工资上涨说成是这个存在感这么低的法律的结果,不能不说是错的离谱。 那么既然工人工资看起来涨了不少,他们是不是过得不错呢?会不会他们的工资拿的太高?咱们衡量是不是过得不错,不能看主观感觉,不能说老板和官员觉得太高,就真的太高了。在经济学里面,有一个简单的概念,叫生存工资,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得以顺利完成自己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最基本需求的工资水平,或者说让劳动者活得基本有个人样的工资水平。听这个名字,你就知道这个水平并不高。然而却有大量的劳动者,在辛苦工作一年之后,仍然拿不到生存工资的水平。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有一些了,比如李钟瑾等2012年发表的论文,就测算出2003-2009年,各类私有企业长期不支付生存工资,其差额(该文称为对社会的欠账)总额达到4.6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GDP总量的14%![2] 在前述的我与同事进行的研究中,也发现,哪怕把生存工资定在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水平上,在私营非外资的工业部门,劳动者报酬也还是低于生存工资水平30%。要是哪位老板或者官员愿意坚持认为这样就算高了,我只能请他们晒出自己的工资单,咱们算算是不是也低于生存工资。 尽管工资水平不高,工人工资的上涨,也从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很多时候就是通过为了获得生存工资的斗争而得来的。随着中国工人力量的逐步壮大,我们可以预期,在未来,这样围绕工资的斗争还会持续。这样就引出了第三个问题,工资上涨,会最终伤害到工人自己吗? 应该说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来说,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毫无疑议的,那就是当然会伤害到自己。理由很简单,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工人的就业岗位数量是由资本家的投资意愿决定的,或者说是资本家“创造”了工人的工作机会,那么如果工资上涨,就可能会“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资本家的投资热情,进而会导致工人失业,伤害到工人自己。 但是这样的理论如果要成立,就要假设经济全部都是由毫无管制的资本控制的,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我们都知道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是毫无管控的资本主义。有些高级干部拿资本主义的逻辑来套在我们国家头上,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理论,真是让人感到遗憾。 抛开这种庸俗的资产阶级调调,咱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思考这个工资上涨的理论问题。 一个是,如果工人工资不上涨,我们国家的经济会不会更好? 中国过去这么多年的高速发展,严重的依赖投资和出口,而这两个因素都是难以长期持续的,目前已经出了诸多问题。为了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增长,中央一直都希望能够适当提高国内消费,实现经济的平稳转型。国内消费的提高,靠谁呢?我想至少有一大块要来自于工资水平的提高。如果工人工资不上涨,消费增长难道能从天上掉下来?所以说,对于当代已经陷入投资和生产长期过剩的中国经济来说,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第二个,如何看待工人工资上涨,实际上体现的是资本和人民孰轻孰重的问题。 我们党在工作中有一条传家宝,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在经济问题上,就是要处理好资本和人民的轻重关系。如果说这么多年的发展之后,工人还是无法拿到一个基本的生存工资,那么有问题的当然不是要求涨工资的工人,而是不思进取压榨工人血汗的资本家。而有些人还要为了这个去责怪工人,责怪法律,那就更是颠倒黑白了。 工人工资的上涨,当然是可能会影响资本家的利润,让他们觉得日子不如从前了,如果放任资本随意退出或者跑路,那就要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资本之上,为什么要放任这些资本为所欲为呢?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对资本的管制,搞”供给测改革“,来使得资本不逃跑而继续投资。这不正是“倒逼”资本进行产业升级,提升国家实力的好机会吗? 另一方面,就算资本不争气,如果把人民放在首位,那么政府也完全可以投资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这些岗位至少可以按法律的规定支付社保和各种应有的保障,还可以支付生存工资。这样的手笔会远远小于过去的四万亿,而且会真正的提高人民的收入,也会”倒逼“所有的私营企业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 应该说,这样的方案,或者前面分析清楚工资上涨和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问题,从技术上说都没有什么特别的难度。说到底,一个人对待劳动合同法的态度,对于工人涨工资的态度,关键还是在于此人是坐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边,还是坐在另一边。 [1] 数据来自Xu, Zhun, Ying Chen, and Minqi Li. "Are Chinese Workers Paid the Correct Wages? Measuring Wage Underpayment in the Chinese Industrial Sector, 2005-2010." Review of Radical Political Economics 47.3 (2015): 446-459. [2] 李钟瑾, 陈瀛,齐昊,许准. "生存工资, 超时劳动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治经济学评论3.3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