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白衣天使变成了狰狞的白衣恶魔,百姓的安全感将何处安放呢?无疑,这种不安全、焦虑的感觉,又必然会弥散到其它领域,甚至诱发社会动荡。” 作者 | 常 征 01“杀人可恕,情理难容”,这句古老的民间俗语,在恶魔医生刘翔峰一案尘埃落定之时(被判17年),显得尤为振聋发聩。 当手术刀成为敛财的凶器,当白大褂包裹着蛇蝎心肠,当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沦为草菅人命的遮羞布,这样的恶行,早已突破了人性与道德的底线。 刘翔峰的罪行,绝非简单的医疗失德,而是一场蓄意、冷血的“医疗屠杀”。 刘翔峰罔顾患者的生命健康,将患者视为砧板上的鱼肉,肆意宰割。 在他的操作下,本无需手术的患者被推进手术室;健康的器官被无端切除……他的每一个举动,都在践踏医者的誓言,都在摧毁患者对医疗行业的信任。 那些因他的恶行而承受身体与精神双重折磨的患者,那些因他的贪婪而支离破碎的家庭,他们的不幸命运,让社会公众普遍为之震惊,并怒不可遏。 从法律层面来看,或许刘翔峰的罪行还不算“杀人”,但在道德与情理的天平上,他的所作所为比直接杀人更令人发指。 普通的杀人者,或许出于一时的冲动或仇恨,而刘翔峰却披着医生的外衣,在患者最脆弱、最信任的时刻,用最残忍的方式,怀着深深的恶意,用极为冷血的方式伤害他们。 从“天地良心”的角度看,刘翔峰利用患者对生命健康的渴望,对医生的信任,将救死扶伤的医院变成恶魔吸人血、吃人肉的厨房与餐厅,将神圣的医疗行为异化为谋财害命的手段。 这种对人性、对职业道德的背叛,对社会信任的摧残,其社会危害,远超普通的杀人案。 02医院本应是守护生命的圣洁天堂,医生本应生命与健康的守护天使。然而,刘翔峰的存在,让无数患者对医院产生恐惧,对医生失去信任。 这种信任的崩塌,一旦形成,修复起来将无比艰难。 当白衣天使变成了狰狞的白衣恶魔,百姓的安全感将何处安放呢? 无疑,这种不安全、焦虑的感觉,又必然会弥散到其它领域,甚至诱发社会动荡。 如何惩处刘翔峰,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本不必多言。 然而,在研究这一案件的过程中,常征脑海里却反复浮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 在常征看来,“平民愤”就意味着重建老百姓对“天地良心”的信心,“平民愤”也意味着修复被白衣恶魔摧毁的社会信任——这两点,难道不应该是法律的基本作用吗? 如果判决生效之后,老百姓仍然觉得罪恶没有得到清算,正义没有得到伸张,还是觉得无法信任任何人……试问,这样的判决又有何意义呢? “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两句话,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但任何法条,都不应该违反这两条确立的原则,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