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24年8月,经蹲点侦查,河南省中牟县警方锁定一处生产假奶粉的窝点。随后,警方现场抓获该窝点从事生产作业的12名嫌疑人,并查获大量生产伪劣奶粉的原料、包装材料及设备等。 最终查明,这些假奶粉以乳味料粉(植脂末)、麦芽糊精、固体饮料混合而成,其实就是加了奶精的淀粉。奶粉应有的蛋白质、脂肪和钙等营养成分含量几乎为零,却打着“国外进口”的旗号,在各大电商平台都有销售,销售区域几乎覆盖全国各个省份,涉案金额超650万元。 今年7月10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对三名主犯作出判决,程鹰(化名)、马京(化名)、刘成(化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不法分子已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此事不仅令人愤慨,更引人深思:从偏僻的黑作坊到各大电商平台,假奶粉何以能一路畅行,最终流入千家万户?如果说疯狂造假售假是利欲熏心下的“胆大包天”,那么,他们又是怎样得逞的呢? 要知道,这些假奶粉从造假窝点流向消费者的过程中,但凡有一个环节能发现猫腻,也不至于发展到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的地步。报道中提到,这些不法分子将“假奶粉”包装成进口奶粉,伪造了进口的证明文件。平台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关口,如果认真对关键资质进行真实性核验,应该能够发现问题,因为在官方的信息中很容易查到。 然而,遗憾的是多家平台集体“失察”。很难不让人联想,究竟是审核机制层面存在技术性困难,还是平台在流量与利益的驱动下,有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现实中,类似案例发生后,却鲜见平台方面是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的公开信息,这是否正是平台对商家的审核责任“疲软”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从市场登记的角度看,问题同样不容忽视。犯罪嫌疑人说,经营手续都是网上正规办理下来的。而且多次注册登记,多次换地方,这些异常信息难道不足以引起警觉? 食品药品安全应当强化全链条监管。所谓“全链条”,不仅包括原料到成品、工厂到货架的生产流通环节,更应涵盖平台审核、市场监管、法律责任追究等制度闭环。毕竟,任一环节的失守,都可能给制假售假者提供可乘之机。同时,面对查处的违法案件,也当有全链条的追责,只有让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都能真切感受到“失职”的代价,全链条监管的落实才能更有保障。 奶粉不是普通商品,它关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更牵动人们的信任底线。一次次造假事件所消耗的,不仅是消费者权益,更是行业的公信力与社会信心。面对这起触目惊心的“假奶粉”案,如何补齐平台审核的漏洞,如何推动全链条监管在现实中的落实落细,让制假售假无处遁形,必须在个案处置中汲取足够的改进动力。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郑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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