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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约道路”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不归路

2017-4-28 23:25| 发布者: 红色记忆| 查看: 4141| 评论: 9|原作者: 黎亚彬|来自: 投稿

摘要: 推荐者按: 这里发表黎亚彬“‘塘约道路’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不归路”一文。首先,笔者撤销前面“贵州民族报采访张文茂:塘约道路——中国深化农村改革的新起点。”的推荐者按语,并作自我批评。笔者没有很好的了解 ...

 推荐者按:

这里发表黎亚彬“‘塘约道路’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不归路”一文。首先,笔者撤销前面“贵州民族报采访张文茂:塘约道路——中国深化农村改革的新起点。”的推荐者按语,并作自我批评。笔者没有很好的了解“塘约道路”,盲目推荐,是错误的。

我感到下面黎文论点正确,论据比较充分,论证成立。所以特比推荐,并希望展开讨论。

笔者早就认为: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制度已经不再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私有财产制度,是把公有制虚化,把私有制实化的一种制度。众所周知,所谓土地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四种权。试问,当今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多数是名存实亡)对原有的土地所有权究竟还有多少实际的权利?什么权利?尤其是承包权“三十年不变”!

1965521日毛主席重上井岗山,在525日送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下山的时候说: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马社香:《前奏——毛泽东1956年重上井冈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10月,第51页)今天我国贫富两极分化的残酷现实不是完全验证了毛主席的预言了吗?

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人民的名义》,反腐是对的,好的,也是很得民心的;但是与“塘约道路”一样,都是在鼓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批臭的所谓“人民资本主义”,个人入股发财!这哪里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

在“五、一”节来临前夕,不揭示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秘密,不反对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不宣传马克思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的剩余价值及其剩余价值学说,不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却宣扬类似“人人经过奋斗,都可当资本家”的骗局,那么所谓庆祝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就是对劳动者的欺骗。 ——齐  

                     “塘约道路”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不归路

                   黎亚彬

最近,《塘约道路》名声大噪,“塘约道路”浮出水面。党和政府的许多机关和领导人都发表谈话,号召广大村党组织书记学习《塘约道路》。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对塘约道路高度评价,声称“塘约是新时期的大寨”。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则说:“从《塘约道路》中看到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力量’,‘塘约道路’可以说是一条通向共同致富、同步小康的中国大道路,代表着中国农村改革的方向”。安徽省委组织部“致全省村党组织书记的一封信”中写道:“通过走合作化集体发展道路,两年摆脱了贫困,初步实现了共同富裕”。据说,“仅一个月时间就有3万人次到塘约村学习考察,这个只有3300多人的小村庄,2017年以来已接待了来自北京、辽宁、山东、山西、广东、湖北、重庆、四川等全国各地的上百个学习考察组”。所谓“塘约道路”,可谓如火如荼!

然而,笔者却有些不同看法。甚至可以预言,如果党和政府在推广“塘约道路”上不做理论与实践上的完善和发展,所谓“塘约道路”仅仅是目前那些做法,那么推广这种“塘约道路”的最终结局就只能是获取一种资本主义的破败农村。为什么?因为“塘约道路”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去倾力推广一种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塘约道路”,理论和经验上的归纳、总结必不可少,党和政府的作为和态度更是至关重要。非常遗憾,笔者无能实际接触“塘约道路”,也没有得到《塘约道路》这本书。但从媒体的报道上,也是可以对“塘约道路”有个大概的了解和认识的。相信这些报道的准确性,可以据此作出一些准确的判断。

一、何为“塘约道路”?

《观察者网》的综合记者总结到:“塘约村围绕‘三权’+党建+扶贫+产业+金融发展思路,切实抓牢‘确权’这个基础,抓好‘赋权’这个关键,抓实‘易权’这个核心,同步推进农村产权‘七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实施‘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农村改革促小康的蝶变之路”。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地集体财产权‘七权’叠加一并进行确权登记,明晰了农村产权‘身份证’,让农民把产权‘揣’在兜里,初步形成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农村产权交易打下基础,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参社入股,村里把利润分成讲得透亮:合作社百分之三十,村集体百分之三十,村民百分之四十”。

“土地产权改革立竿见影,三权分置解除土地束缚,顺利推进了‘合股联营、村社一体’发展道路,采取‘党总支+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经济发展模式,通过‘互联网+农产品’‘合社作+物流’的营销模式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同时,与天成农业公司合作建设学生营养餐食材特供基地,发展浅水莲藕基地、辣椒基地及精品水果基地,初步构建了规模集约化发展的现代农业体系,迅速释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二、“塘约道路”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在前述这些“塘约道路”的做法中,“七权”确权是对特定财产“私有”的法律规范和确立。这样,就“为农村产权交易打下基础,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基础”。然后呢?就是“合股联营、村社一体”,在利润分成上是“合作社百分之三十,村集体百分之三十,村民百分之四十”。

显然,在这里,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了承包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可以借此投资入股,获得利润分成收入,从而变成了新式“红色”资本家!这里的“合作社”是什么?显然不是那种符合社会主义理论要求的由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合作社”,而是作为新式的“红色”资本家的农民们依靠承包的集体土地“财产权”而成立的股份合作公司。“合作社”拿到的“百分之三十”利润分成,就是股份合作公司的收入。村集体为啥要拿“百分之三十”的利润分成?因为农民们借以投资入股的土地原本是“村集体”的。显然,在这里,“村集体”也成了新式“红色”资本家!那么,村民的“百分之四十”收入的又是什么?显然,就是村民们凭借已确权并已投资入股的七种“财产权”所获取的利润分红。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产制度?显然,与中国特色的那种资本主义的“混合所有制”生产方式一模一样,只不过投资者的身份、特征,穿上的“马甲”、采取的形式不一样了而已。

在这种“塘约道路”的模式中,具体是谁在劳动,劳动报酬又是如何计算、归谁所有呢?不约而同的,各级政府领导、各路媒体记者、各种专家学者们都没有提到。显然,在这里,劳动只是成本,不参与利润分成,就像任何一个资本主义私有企业中的劳动一模一样。这还是社会主义的企业制度吗?显然不是!对此,所有人都不说,回避!

显然,一切都还是那种典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分姓“资”姓“社”,只管“普遍富裕”、“经济发展”、“党的领导”、“土地公有制”、“合作社”、“集体所有制”等,就像资本主义国家从来不提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只大谈特谈自由、民主、博爱、选举、人权等等一样。很明显,一切都依然是欺骗。所不同的,这次似乎是所谓的“左派”、党的领导和广大左翼人士的“集体共谋”?有些人就是想要那些信仰“社会主义”的普通百姓们上当受骗!

三、“塘约道路”的后果将是不可逆的悲惨

的确,在实际中,“塘约道路”在塘约地区成功了,受到周围百姓们的欢迎。这加强了党的领导、富裕了群众、促进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现代化事业,相对来说是好事,是可取的。但是,这种进步,显然并不仅有普遍意义,更不具有什么社会主义性质。因此,不能把其当作“中国农村改革的方向”。

“塘约道路”的成功只是一个地区获得了经济发展上的成功。如果要总结其成功的经验,那就是“资本的联合”。经济的发展,在本质上说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塘约道路”,就是这样的一种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结合方式。因其“特殊”而获得成功,也因其“特殊”而不能持久。

在这里,党的领导发挥了一种“总的资本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协调师”的作用。这种特殊状况显然是不可能持久的。资本家阶级不喜欢党的领导,人民群众不喜欢党的领导去为资本家服务。左右不是“人”的党的领导,是没有多少存在的空间和时间的。

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协调师”的作用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来说,其实并不都是好事,并不受资本家阶级的欢迎。因为资本家阶级需要的是利润,而非民众的普遍富裕。即便是经济发展也只有在资本家的利润获得增长的前提下,才是所谓“真实的增长”。民众的普遍富裕对于资本家来说并不是好事,对与资本主义经济来说同样也不是好事。因为这将导致其劳动力成本增加,导致其特殊权力被“稀释”和“无视”,导致其资本获取利润的能力下降,进而导致其经济增长的前景不妙。

“塘约道路”的推广与发展,在当前中国,对于资本家阶级来说,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就是可以摧毁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虽然破烂,但还有一定形式和真正价值的土地公有制。当分散的、以承包地的形态掌握在广大农民手中的形式上公有的土地,一旦集中到股份公司或者大农场主的名下的话,所谓的土地公有制就会名存实亡。因为,掌握在大农场主或股份公司手中的土地,再也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土地,无法再为社会主义服务。国家可以从农民手中低成本地集中土地,却无法从大农场主或股份公司的手中低成本地集中土地。分散的农民力量,是远远比不上大农场主和大股份公司的力量的。大农场主和股份公司所掌握的土地,更加牢固而难以动摇,从而以此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经济也将因此而板上钉钉、坚不可摧!除非再度爆发惨烈的武装暴力革命运动。

联想到习近平总书记讲过的:“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那么这种所谓的“塘约道路”是不是非常的狡猾与悲催?一旦这种“塘约道路”得到全国范围内的正式确认和推广,其结果无疑会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彻底垮台。

王宏甲在《塘约道路》一书“导言”中说的好:“一个好社会,不是有多少富豪,而是没有穷人。塘约道路不仅仅是一个迅速脱贫的故事,塘约的变化是在集体所有制得到巩固,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得到加强的情况下迅速发挥出优势。前者是经济基础,后者是上层建筑,二者的高度统一是当今所迫切需要的。这是在基层筑牢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走一条使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的同步小康的道路。”。

但不得不说,王宏甲的思想是肤浅的,缺乏深度。如果他能够懂得一些经济学基础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常识,他就应该可以认识到,这种“塘约道路”下的集体所有制,并非真正的集体所有制,而只是以政府为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因为这种“集体所有制”是以剥削和压迫劳动者为基础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的。这种“集体”并非劳动者集体,而是资本家集体。

“塘约道路”把农村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土地、政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林权、房屋等等,统统变为可以投资入股的东西。当地政府也以集体的名义,拿到利润分红。所有有点财产的“所有者”都变成了资本家,唯有劳动者被踩在脚下。唯一无法拿到利润分红的就是除了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劳动者。

暂时来看,“塘约道路”因为党的领导而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农村地区的结合,从而似乎“是在基层筑牢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但其实,共产党的领导灵魂和精神在于社会主义,而非一时的经济增长。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长远来说只能促进共产党政权的分化与瓦解。“塘约道路”在客观上,其实是在为共产党的领导培养掘墓人,奠定被瓦解的生产与社会基础。

同时,说“塘约道路”“使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的同步小康的道路”,这更明显的是一种自欺欺人。这种说法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能成立:每个农民都是农业资本家,不存在农业劳动者。但这可能吗?所谓“塘约道路”中更为重要、更为必要、更为广大的农业工人们能够富裕起来吗?不能!

在雇佣生产方式下,农业工人们的收入越低、生活越是悲惨,作为农业资本家的“农民”或者股东们就会越是获得最大化的利润,这是最起码的经济常识。在这些作为“资本家”的农民、股东和政府掌控着社会一切的前提下,我们更为广大的农业工人的命运将会如何?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和以实现劳动者翻身得解放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最终将是个什么局面,难道还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作者:黎亚彬,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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