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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人运动研究(2011-2016)

2017-5-2 16:21| 发布者: 草原| 查看: 5296| 评论: 0|原作者: 壮壮|来自: 微信“兴华之友6”

摘要:   近年来,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很快,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数量迅速增加。  2011-2013年的大体情况可以根据统计图得出:2011年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约为200起,2012年估计为400起,2013年估计为600起。  数字不算准确 ...

  近年来,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很快,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数量迅速增加。

  2011-2013年的大体情况可以根据统计图[1]得出:2011年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约为200起,2012年估计为400起,2013年估计为600起。

  数字不算准确,但仅仅凭着这些有限的信息,就足以证明这3年的情况符合前面的判断。关于之后的年份,笔者掌握了相对较多的材料。综合比较这些材料,可以更加确切地证明文章开头的判断。

  根据统计图[1],2014年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估计为1300~1400起,有材料显示准确数字为1379起[2];根据统计图[1],2015年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估计为2700~2800起[1],同一网页中写明有 2700起[1],另一篇材料显示有2700多起[3],根据某些材料核算的结果是2775起[4];根据统计图[1],2016年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估计为2600~2700起,同网页中写明约有2650起[1],有材料显示准确数字是2663起[4]。

  综合前面信息,可知:2011-2015年,罢工和集体抗议事件数量迅速增加;与2015年相比,2016年事件数量略有下降,但仍然明显高于2015年以前的几年。这些是关于“迅速增加”的准确说法。

  在整理这些网上的材料时,笔者发现,网上的这几篇文章均用到了中国劳工通讯提供的事实,这个组织应该是研究中国工人运动方面的权威。

  这个组织提供的《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3-2014)》[5]给出了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各省级区划和不同行业间的分布情况,这类事实与各地区各行业基本情况对照起来看才更有意义。各省区的基本社会信息和工人运动信息如下:

 

  (2013-2014年这两年中,工人集体行动总次数在50次以下的省份没有单独给出各类情况;笔者没有找到关于2013年各省级区划法人数量的信息,为了统一标准,法人数量和人口数量都用2014年的。报告中给出的2013-2014年事件总次数与综合网上材料得到结果有些差别:1793起与估计1800~2000起,但差别较小,对性质判断影响不大。)

  从表中可以发现,大体上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中国的地区分布有这样的规律:东部多于西部;在东部是沿海多于内地,南部多于北部;广东省比其他省份多得多。大体上,某地区市场经济越发达,工人集体行动事件越多

  在报告[5]中,是否单独给出某省级区划的具体信息取决于两年中发生于该省的事件总数。有好几个地区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很少:东北地区、西北地区除了陕西省、西南地区除了四川省,都没有单独给出信息的省级区划。

  但不同省级区划的基本情况差别很大,事件数量仅能大致表示某地区工人斗争的绝对规模,不能表明斗争强度。上表中详细地展示了人口数量和法人数量,为排除两者对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的影响:

  笔者用某地区的人口除以平均一年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数量,所得结果表示一年时间内某个地区平均每多少万人中发生一次这类事件,结果越小表示斗争强度越大;类似地,用平均一年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数量除以法人数量,得到的是一年中这类事件在法人中发生的频率,频率越高斗争强度越大。

  上面的办法问题非常明显。

  一次集体行动与另一次集体行动没有可比性:涉及5万人的集体行动与涉及50人的集体行动,社会意义相差极大,但都算一次。每年“多少万人中发生一次”,这样的表示人群中反抗强度的标准只能做大致参考。

  不同法人之间也有像不同集体行动之间那样的差别:涉及10万人的一个法人和涉及10个人的一个法人,社会作用差别极大。大体上,法人的规模和数量是负相关的——涉及几万人的法人要比涉及几百人的法人少得多。从报告[5]附件中记录的事实来看,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规模与数量也有类似关系。

  从计算方法中可以看出,法人中发生事件的频率综合考虑了这两种情况,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不同事件和不同法人间差异的影响。相对而言,用这个量来衡量社会上的反抗强度比较恰当。

  根据笔者现有的材料,要想全面衡量某地区的反抗强度,需要综合考虑前面这两个存在一定问题的标准。大致看一下两个标准的计量单位和结果,就会发现在数值意义下斗争强度很低。

  以一年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一百五十多万人里才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比较小的地级行政单位一年可能只发生一次,较大的地级市一年可能也只发生3~5次,大约一个季度一次。在人群中,集体行动事件是非常少见的。

  法人中发生斗争的频率要用ppm(百万分之一)来衡量——用千分率也显得单位太大,这本身就能说明法人中的反抗强度很低。总体上看,一年内,平均超过1.5万个法人中才发生一起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法人中,工人集体行动事件也是非常稀有的。

  各地区相对斗争强度也可以通过综合上面两个可以量化的标准进行比较。

  2013-2014年,单独列出的12个省共有人口83617万,法人6830138个,发生工人集体行动事件1321次。平均一年中:这些省每127万人中发生一次事件,而未列出的省级区划是225万人中一次;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97ppm,超过其他省级区划整体频率的2倍(95ppm)。

  整体上看,这些省份的斗争力度比未列出的省级区划大得多。

  广东是工人运动最发达的省份,光看事件数量就知道,其水平遥遥领先。一年中,其他报告中给出信息的省份都是平均100万人以上才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广东不到50万人中就有一次;其它省份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法人中的频率均小于万分之一(100ppm),广东接近万分之二(200ppm)。

  即便考虑了人口或法人因素以后,怎么看广东省斗争水平都仍然排名第一,仍然明显领先于第二名,但比直接从事件数量上看到的的领先程度要小一些。

  这个省所在的东南沿海地区是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高发区。从数量上看,这一地区的广东、江苏、浙江三省事件数量在省级区划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同属这一地区的福建也在单独给出信息的省份中。

  计算事件在人口中的密度后,所得结果仍然表明,这些省份的斗争强度很大。事件密度在平均水平[153(万人·年)/次]以上的有5个省,上面4个省全部在列(另一个是陕西省)。

  其他发生事件多于50次的7个省份,事件密度都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南、四川、山东这三个省,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密度相当,大约是一年平均200万人中发生一次。湖南、河北两省,事件密度甚至比没有给出具体信息的省级区划的平均水平[225(万人·年)/次]还低,这是出人意料的。

  可见,上述省份发生了较多的事件并非是由于较大的斗争强度,而很可能是由于较大的人口数量。

  考虑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法人中的频率时,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对于东南沿海,除了广东省以外,其他三省法人中的事件发生频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5ppm),江苏、浙江两省甚至低于没有给出具体信息的省级区划的平均水平(48ppm)。在这些集体行动事件的高发区,法人中的斗争水平竟然如此低下!真让人大跌眼镜。

  笔者不得不尝试解释一下这种违背直观感觉的结果。

  江浙两省(一定意义下包括福建和山东)经济发达,法人数量很大。但这些法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小企业或其他规模较小的机构,这类单位中组织纪律性不高,此种情况对工人联合起来进行集体活动很不利。所以在这几个省里,法人中工人的反抗强度较低。

  除了广东省以外,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高于平均水平的省份:陕西、四川、江西、河南、湖南,都不临海,其中陕西省和四川省还处于西部地区。

  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和前面相反的原因。这些省份相对落后,法人数量少。但法人中有较多的大型企业,工人组织纪律性较强。这几个省里,法人中工人的反抗强度较高。

  就给出具体信息的12个省而言,工人运动的复杂性我们已经从数字上看到了。考虑到这一点,在报告中没有给出具体信息的少数省级区划中,特别是某几个直辖市中,可能会出现工人运动水平较高的情况。但要给各省的运动强度分档次,可操作的对象就只有已经知道具体信息的12个省。

  第一名必然是广东省。综合考虑前面讨论的两个指标,第二位应该是西北的陕西省。除了广东省,2013-2014年两个指标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就只有陕西,这是出人意料的。

  其他各省的工人运动强度比较复杂,进行比较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和法人密度,大致结果如下:

  江西省和四川省与广东省和陕西省一样,属于斗争强度较高的省份;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江苏省、湖北省共5省属于斗争强度不高不低的省份;湖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共3省属于斗争强度较低的省份。

  斗争强度较高的4个省份中竟然有两个在西部;而沿海省份的斗争强度不突出,且河北省和山东省的斗争水平竟然是较低的。这样看来,斗争规模真的代表不了斗争强度,斗争水平也没有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

  《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3-2014)》[5]同样给出了按行业分类的工人集体行动情况,要结合社会上各行业的情况来看这样的事实才更有意义。

  根据报告[5]中对集体行动的分类,下表给出了2013年和2014年部分行业法人数量的情况。由于这两年的法人数量相差较大,笔者对这两年的法人数量进行了相加处理,以对应两年集体行动的总数。

 

  报告中的行业分类和统计年鉴中的不完全对应。笔者在下表中把两种分类大致对应起来,按报告[5]给出各行业工人集体行动的次数。最重要的是用次数除以上表中核算出的法人数量,这样得到的是某行业法人中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发生的频率,用它来衡量某行业的工人运动强度比较恰当。

  统计年鉴中的分类往往要比报告中的涵盖更广泛,例如:“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报告中只能找到“医院”与之对应。但这一分类肯定要包括儿童福利院之类的明显不属于医院的法人,考虑到这种情况,发生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的某些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应该没有计入发生在“医院”的事件总数中。

  所以,这个分类中的事件发生频率不小于计算得到的参考结果,但估计不会有明显差别。除了建筑业和制造业以外,其他统计年鉴中给出的行业中事件发生频率也是这样的。而对其他没有明确给出的行业,总体上看,实际发生频率不高于计算得到频率。

  衡量频率的单位和前面一样是ppm,所有行业的工人集体行动频率都小于1000ppm,用千分率计量频率也同样是过大的。工人集体行动是稀有事件,通过大致观察上表的计量单位和计算结果就可以发现。

  全国平均行动频率是73ppm。这更能说明问题:一年内,一万多个法人中才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当前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可以这样假设:1个法人中的行动可以打乱10个法人的正常活动,干扰波及100个法人。受到工人集体行动影响的法人数量会相当大,但也不到法人总数的1%。绝对意义下,当前的斗争强度很低。

  一般情况下,发生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法人规模大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些时候还大得多。这些法人中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远大于法人数量在全社会中的比例。但考虑到目前法人活动的社会性很高,上述极低的发生频率还是决定了这样的行为根本无法实质上撼动当下资本主导的社会秩序。

  计算行动频率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比较不同行业间相对的斗争强度。报告[5]中给出的事件绝对数量不能准确说明问题,因为本来不同行业中的法人数量差别就很大。

  按行业分类,制造业中发生的事件数量最大,事件发生频率(159ppm)高于平均水平的两倍(146ppm)。可见,制造业工人具有很强的斗争性。但建筑业工人的斗争性更强,建筑业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频率(289ppm)接近平均水平的4倍(292ppm),且明显超过制造业。如果单看事件数量得不出这样的结论。

  综合考虑这两个行业,事件发生频率为178ppm。刨除这两个行业,其他行业共有法人18845661(个·年),工人集体行动事件784起,事件发生频率为42ppm,低于综合考虑制造业与建筑业所得结果的四分之一(44ppm)。

  制造业工人与建筑业工人的斗争性明显强于从事其他行业的人。

  但他们并不是最具斗争性的工人群体。在报告[5]中出租车业与公共交通业是分开给出事件数目的,两者都属于运输业,所以笔者把两者合并起来。这样处理可得“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事件发生频率参考值为776ppm。与其他行业比较,这个频率极高:超过平均水平的10倍(731ppm),超过综合考虑制造业和建筑业所得结果的4倍(710ppm)。交通运输业工人的斗争性远强于其他列出的行业。

  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是进行斗争的有力保障,事实证明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近几年的中国:制造业工人凭着这个才能拥有较强的斗争性,而很差的待遇可能使得建筑工人进行更频繁的斗争。

  交通运输业,主要是公共交通业(454起事件中的114起),极强的斗争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此。但该部门中集体行动事件主要发生在出租车业(454起中的340起),而这个行业经营比较分散,出租车司机们并不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可见主要不是得益于组织纪律性。

  笔者猜测:运输业工人的工作是直接面向社会的,他们的活动比产业工人更具有高度的社会性,很可能是极高的社会性导致了极高的斗争强度

  斗争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还有“教育”(学校)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环境卫生业),“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医院)的斗争性低于平均水平但相差较小。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政府)这一类法人中工人集体事件发生频率低于平均水平的1/20(3.7ppm),斗争性极弱。一年中,超过30万个法人中才有一次集体行动。这么低的发生频率应该和有力量刻意压制有关。

  其他没有细分的行业中事件发生频率大约是平均水平的1/8(9.1ppm),斗争性也相当弱。一年中,超过10万个法人中才有一次集体行动。

  2013-2014年,这些没有给出具体行动情况的行业的法人数目超过了法人总数的一半(54.4%)。加上属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政府)这一类的法人数目,核算后的数量为16454576(个·年),超过法人总数的2/3(67.1%)。

  综合考虑这些行业,它们中事件发生频率为8.1ppm,只是平均水平的1/9。一年中,12~13万个法人中才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这么大一部分法人中,几乎没有工人运动。

  要知道,近年来中国统计年鉴中给出的大类行业有20个[8]。整体上看,这些法人所对应的十几个大类行业都是沉寂的!明显地,工人运动集中于少数几个行业,其他多数行业的工人斗争强度很低。

  运用和前面类似的方法,笔者对2011-2016年这6个年份的全国(大陆)工人集体行动整体情况进行了研究。整理结果如下表:

 

  (表中整百数字都是笔者估计的;根据2011-2012年的报告[9],这两年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总数为270起,不到根据上表估算出来的一半,若采用报告中的数字只会让下面论及的增长速度大大加快;报告[5]中2013-2014年的事件总数与根据上表估算的结果有一定差别,但对评估运动水平影响较小。)

  从事件数量就可以看出来:中国工人运动在迅速发展,工人群众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但事件次数只能表示运动规模及其变化。而上表的后两项是把工人运动与社会基本情况结合起来考虑得到的结果,代表着运动强度及其发展趋势。这样的结果比单纯的事件次数更深刻地揭示了工人运动的规律。

  对于各年份运动情况的描述都基于平均结果。

  2011-2013年,中国工人运动的水平迅速提高,集体行动事件数量和事件在人口中的密度增大约3倍,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增大超过2.5倍。但从计算结果来看运动水平却非常低——几百万人或几万个法人中才有一次集体行动。

  即便是以水平最高的2013年为例,也可以想到集体行动是多么少见:一个拥有200多万人口的小型地级市,一年只发生一次;一个拥有人口略多于900万的大型地级市(沈阳、长沙和西安都不符合条件),一年只会发生4次,大约一季度一次;北京上海这样拥有超过2000万人口的直辖市,一年仅会发生大约10次,还达不到一个月一次的水平。

  工人集体行动一般不会持续超过一个月。就是在北京或上海这样的超级大城市里,即使从整体上看,某一次集体行动也是孤立的。

  2013年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也是非常低的,明显小于万分之一。前面假定过:1个法人中的行动会打乱10个法人的正常活动,干扰波及100个法人。这样算来,受集体行动影响的法人数量不超过全国法人总数的1/150。

  受工人运动影响的法人只是极小的一部分。整体上看,这种程度的工人运动不会对社会活动造成明显影响,更不可能改变社会关系。

  不论怎么看,这几年工人集体行动都是稀有事件。

  考虑到工人运动在各地区间是非常不平衡的这一事实,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有相当多的地区运动还达不到上述非常低的平均水平。所以,在自己的生活工作范围内,大多数地区的大多数人不会对工人集体行动留下多少印象,更不会发现工人群体的力量。2011-2013年的情况就是这样。

  2014年,运动水平才相对和绝对地提高到了比较明显的程度。

  不到100万人中就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这意味着几乎所有规模的地级市都会发生这类事件。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超过万分之一,这与前几年相比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新高度。这种情况下见识过工人集体行动的人会比前几年多得多。

  但在大多数地区,事件发生频率依然很低:两三百万人口的小型地级市达不到一季度一次的程度;拥有近千万人口的大型地级市达不到一月一次的程度。在类似的地区,某一次工人集体行动仍然是孤立的。即使把轻微干扰都算进去,受影响的法人也不过占总数的1/90,工人运动对社会活动的作用仍然很小。

  2015年,在前几年连续高涨的基础上,工人运动继续迅猛发展。

  从全国范围看,不到50万人中就有一次集体行动。某种意义下,不同地区的事件发生频率都提高到了显著的程度:

  拥有二三百万人的小型地级市会达到一季度甚至两个月一次的程度,在小城市工人的集体行动也不再是稀奇古怪的了;拥有人口600万以上的较大地级市(沈阳、长沙和西安都符合条件)会达到一月一次的程度;拥有人口1000万左右的大型地级市,一年会发生20次左右,工人集体行动已经比较频繁。

  对于北京和上海来说,一年会发生40多起,约8天发生一起。这样看来,在这两个大型城市中,某一次工人集体行动的热度还没消退,另一次集体行动就出现了。工人运动的力量会在比几年前广泛得多和深刻得多的方面展现出来。

  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也提高到了176ppm,受影响的法人大约占法人总数的2%。虽然仍为少数,但这又是一个新高度!

  与过去的年份相比,2015年的数字意味着什么呢?

  广东省一直是工人运动水平最高的地区。 2013-2014年,这个省大约是每45万人中发生一次事件,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为186ppm。2015年,全国工人运动的平均水平已经和一两年前广东省的水平相差无几了。

  制造业工人和建筑业工人是斗争性极强的群体。2013-2014年,整体上看这两个行业的法人中事件发生频率为178ppm。2015年,全国工人运动的平均水平几乎和一两年前斗争性极强的(不算运输业工人就是最强的)两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相等了。

  从全国范围看,2015年工人运动的整体水平基本上相当于 2013-2014年最先进地区和几乎是最先进行业的运动水平。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实现这样的变化才用了一两年而已!但现实情况就是如此。

  工人运动进展得多么快啊!

  可以确信: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像其他一切社会运动的发展一样,是非常不均衡的。并非全国所有省级区划和所有行业都具有整体上那样迅猛的发展速度,更不是在所有省级区划和所有行业中工人运动都达到了较高水平。但前面的数字表明了中国工人运动突飞猛进的发展趋势,却是没有问题的。

  经过前几年的连续大幅度提高以后,2016年与2015年相比,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略有下降(约4%)。由于人口增长缓慢,事件在人口中的密度下降也不明显(不到5%)。事件发生频率虽然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约1/6),但仍然明显高于2011-2014年中的任何一年。

  大致上,2016年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数量超过了2011年的10倍,事件在人口中的密度也超过了 2011年的10倍。五年内增加超过一个量级!与这两个指标相比,事件在法人中发生频率提高得不算明显,但也超过了2011年的7倍(146ppm),进展也是非常快的。

  虽然经历了一次小波折,但不论从过程还是最终结果来看,这几年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仍然非常快。运动仍然保持着很高的水平,不论对于自然人还是法人来说。

  更值得注意的是:2015- 2016年,特别是2016年,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在各行业和各地区的分布,和与前几年相比有一些变化。

  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没掌握像《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3-2014)》[5]那样权威而完备的材料,依据的是网上找到的比较零散的或明显带有估计性质的材料。看到最新版的《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时,笔者要对下面的结论做出相应的修正,但本文所用到的研究方法是不变的。

  2016年,部分行业劳工行动数量变化如下:

  “零售业的劳工行动数量增加了一倍,运输业增加四分之一,服务业增加五分之一。它们加起来的总数首次超过制造业的劳工行动数量,后者下滑了近三分之一。建筑业的劳工行动仍然最多,但其增幅只有8%。”[4]

  由上述材料可以推测:在出现2016年的变化之前,零售业和服务业都是明显存在劳工斗争的行业——需要单独列出统计结果,各行业中建筑业的劳工行动最多。且这篇文章主要依据的也是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结果,而这些情况又与该组织2013-2014年的统计结果不符,所以笔者认为这些情况是2015年的。

  2013-2014年,零售业和服务业还属于工人运动几乎沉寂的行业,到2015年已经发展出了成规模的工人运动。成规模的工人运动至少扩散到了两个新行业,估计2015年的工人集体事件在行业中的分布要比2013-2014年均衡。

  2013-2014年,制造业的工人集体行动次数超过建筑业的3倍;到2015年,建筑业已经超过制造业成为工人运动规模最大的行业。不用数字,也能推测出运动发展明显的不平衡性。

  2016年,发展的不平衡在数字上可以见到。

  两三年前发生事件最多的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大幅度下降(约33%),是整体的下降幅度(约4%)的8倍左右。笔者猜测:2016年集体行动事件数量比2015年略有减少,绝大部分就减少在制造业上。

  到2015年才需要单独给出统计情况的两个行业——零售业和服务业,劳工行动数量继续快速增长,分别增加100%和20%。运输业增长得也相当块(25%)。发生事件数量最多的建筑业,增长却相对缓慢(8%)。

  原来工人集体行动频发的行业,运动发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倒退。原来沉寂的行业中出现了明显的工人运动,这些行业运动发展速度大大快于原来工人集体行动频发的行业。与2013-2014年工人斗争集中在五六个行业中的情况相比,上述这些就是2015-2016年中国工人运动在行业间分布的主要新情况。

  这样的发展会导致工人运动的行业差距下降。虽然各行业间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制造业中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明显下降,但依然多到可以和零售业、服务业和运输业三个行业的事件数量总和比较;建筑业的工人行动次数明显多于其他行业;可能还有一些行业中工人运动是沉寂的……

  但运动发展的结果是各行业间工人运动的规模变得相对平衡。

  工人集体行动次数在大多数各行业中的的迅速增加,意味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短时间内变得极其剧烈。行动次数在各行业间趋于平衡的分布则说明:这种日益加剧的冲突与行业的关系在减弱,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般规律。

  工人集体行动次数在各省级区划间分布的信息,笔者是在图片[1]上找到的,而且只是某省级区划的工人集体行动数量范围,不是准确结果。

  根据图片,整理结果如下:

 

  2013-2014年两年共发生工人集体行动事件超过100起的省级区划只有3个(广东,江苏,浙江)。那两年只有3个省的事件发生频率超过了每年50起,而2016年达到这一标准的有18个。这么多省份的工人运动达到了在两三年前看来是很高的水平!

  存在成规模工人运动的地区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工人运动在地域上的扩展实在是太快了:三四年前还是东南沿海的特殊情况,到去年已经是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普遍存在的事实了。

  同一网页[1]中给出:2016年工人集体行动数量约为2650件。为与前面的表格统一,不妨认为准确数量是2663件——与估计结果很接近。

  广东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在251~400件之间,按图片[4]中给出数量范围的方法,广东的事件数量应该多于300件。所以2016年广东的事件数量占全国总数的11.3%~15.0%,而2013-2014年这个比例是26.8%(1793件中的481件),2016年所占比例仅仅和2013-2014年的一半(13.4%)差不多。

  虽然按照一年计算,广东的事件发生频率也还是在提高,但这个省在全国工人运动中占有举足轻重作用的情况不存在了。

  2013-2014年事件数量最多的五个省是:广东,江苏,浙江,河南,山东。这五省发生了894次事件,约占这两年事件总数的一半(49.9%)。2016年事件数量最多的五个省是: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四川。这五个省发生事件数量的范围是955~1300件,占这一年事件总数的35.9%~48.8%。与2013-2014年相比,所占比例是严格下降。

  整体上看,事件最多发的5个省份在全国工人运动中的作用在减弱,这同时意味着运动规模较小的省份作用相对增强。

  我们可以把考察的数量再增加一些。这样做会失去数学上的严格性,但在社会问题上做出某些合理推断是必要的。

  关于2013-2014年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数量,报告[5]中给出准确信息的省有12个,这些地区共发生事件1321起,占事件总数的73.6%(1321/1793)。

  根据前面的表格,2016年这些省份中发生事件总数的范围是1361~2050件。但这个范围过宽泛,可以认为发生事件1800次左右,这个估计还有些偏高。这些地区的事件占这一年事件总数的67.6%(1800/2663),这一比例有可能偏高。

  整体上看,2013-2014年运动规模最大的12个省(广东,江苏,浙江,河南,山东,四川,湖北,陕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在2016年中国工人运动中的作用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这也意味着报告[5]中没有单独列出的19个省级区划的作用在提高。根据前面的估计,2013-2014年这些省级区划中共发生472起集体行动事件,2016年大致上发生了八九百起。

  对于这19个省级区划而言,2016年事件发生频率比2013-2014年两年的平均结果高出大约250%。全国范围看,这个结果接近200%(197%);对于12个单独给出信息的省份,这个结果约为180%。整体上看,这两三年来运动规模较小地区的发展速度比规模较大地区的快一些,虽然从数字上看不论哪一类地区运动发展都很快。

  这样的发展会导致工人运动的地区差异减小。虽然各个省级区划间的差异仍然很大:广东省仍然明显领先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仍然明显领先于西部地区;由于种种原因,还有十几个省级区划运动规模很小,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进行有意义的估计……

  但大体上,事件数量在各地区的分布趋于平衡。

  几乎所有省份中工人运动的规模都在迅速增长中,和各行业的斗争规模迅速增长一样,都能说明:在中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迅速激化。而运动规模在各地区间的分布趋于平衡则说明:这种日益加剧的冲突与地区性的关系在减弱,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般规律。

  (过去的运动是不平衡的,运动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发展的结果还是不平衡的。但对笔者研究的问题而言,结果却是趋于相对平衡的。不平衡导致平衡,近期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是印证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例子。但这在不懂得唯物辩证法常识的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深刻而激烈的对抗性矛盾,不论在什么行业和什么地区都是类似的。

  这个结论也适用于中国最主要的两个城市北京和上海。

  前几年,对于地级市或直辖市,笔者仅仅是根据其人口规模利用平均结果估计其中工人运动的情况。关于2016年的情况,笔者在图片[1]中发现了准确数字:罢工和工人抗议(相当于工人集体行动事件),北京市发生73起,上海市发生53起。

  平均算来,这一年北京市每5天发生一次工人集体行动,上海市大约每周(6.9天)发生一次。在这两个超级大城市里,前面预测过的情况:一次工人集体行动的热度没消退另一次集体行动就发生了,真的出现了,而且比预测的更明显。

  如果在集体行动的高发期,事件会更频繁地发生——北京可能达到每3天一次,上海可能每4天一次。这时在这两个超级大城市里,工人运动就会真真正正地呈现此起彼伏的态势。

  人口对于研究工人运动的水平至关重要: 2013年北京市有2115万人口,2014年有2152万人口,2015年有2171万人口; 2013年上海市有2415万人口,2014年有2426万人口,2015年有2415万人口。[6]根据这些材料估计:2016年北京市人口略少于2200万,上海市人口略多于2400万。

  平均算下来,这一年中,北京市大约每30万人中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上海市大约每45万人中有一次工人集体行动,而全国大约是每52万人中有一次。按人口计算,北京市和上海市事件密度较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大城市中工人的斗争性较强,这是一般规律。

  根据前面的计算,北京市的事件在人口中的密度已经明显超过了2013-2014年间广东省的平均水平(约45万人一次),上海市基本上达到当年广东省的水平。

  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北京和上海这两个中国最重要的城市,工人运动的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2013-2014年广东的水平,要知道那时广东省的斗争水平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

  考虑到各种因素,尤其是政治因素,这两个城市里的一次行动比其他地区一次同样规模的行动影响大得多。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在这两个对于中国特别重要的城市中,中央一定采取了比在别的地区有效得多的维稳手段。但工人运动在这两个地区也达到了在两三年前还不可想象的水平。

  工人运动的迅速高涨,没有任何手段能阻止得了

  参考材料

  布什是个蛋. 《CNN》我们工人:中国创纪录的劳资纠纷(转载). [2017-4-29].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768427-1.shtml.

  九天.费加罗报:2015年中国罢工数量激增. [2017-4-29]. http://www.oushinet.com/news/china/fmsc/20151218/215650.html.

  纽报:中国罢工潮涌动,政府面临经济困难. [2017-4-29]. http://www.ok365.com/shehui/61082.html.

  admin.中国劳动骚乱扩散至“新经济”. [2017-4-29]. http://www.zb868.com/article-1566-1.html.

  中国劳工通讯.中国劳工权益保障研究系列报告之二十四: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3-2014). 2015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6:2-6 分地区年末人口数. [2017-4-29].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6/indexch.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5:1-6 分地区按三次产业和机构类型分法人单位数(2014年). [2017-4-29].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5/indexch.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6:1-5按主要行业 分法人单位数. [2017-4-29].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6/indexch.htm.

  中国劳工通讯.中国劳工权益保障研究系列报告之二十三: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1-2012). [2017-4-29]. http://www.doc88.com/p-7088335998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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