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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根本出路在集体化——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诞辰121周年 ...

2015-3-2 21:08| 发布者: 乔峰| 查看: 2475| 评论: 2|来自: 昆仑策研究院

摘要: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集体化   ——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诞辰121周年   本人是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民,经历了毛泽东时代集体化农业的发展和分田到户后农业的停滞甚至倒退的现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集体化

  ——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诞辰121周年


  本人是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民,经历了毛泽东时代集体化农业的发展和分田到户后农业的停滞甚至倒退的现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结合“三农”问题,谈谈本人的一些看法,以此纪念伟大的领袖毛主席诞辰121周年。


  一、建国以来农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建国初我们是从百年战乱中走来,国际国内形势异常复杂,各项事业百废待兴,我国基本处于原始的农业国,农业生产水平异常落后,耕田靠人背牛拉,运输靠人抬肩扛,种植、收割、除草等基本以人工为主。建国后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始终把农业的发展放在首位。在组织形式上,从分田到户到互助组,到初级社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循序渐进的完善生产组织形式;在生产技术上除最基本的种植技术外,从几乎一无所有,到品种改良到杂交技术的研制到除草技术、化肥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在水利建设上从“一雨即涝、一旱天收”到兴建大量的水利基础设施,奠定了农业发展的根本基础;耕田由原来的人背牛拉到拖拉机、耕田机、插秧机、抽水机、脱粒机等农业机械的基本运用;在粮食产量上从建国初的亩产100斤左右到六十年代的500斤左右到毛主席去世时杂交水稻研究成功,亩产增至1200斤左右;人口从建国初的4亿左右(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解放前109年我国人口基本上徘徊在此水平)到毛主席去世时人口增到8.9亿左右。到毛主席去世时,短短二十七年基本上解决了九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使我国从一个原始的农业国建设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具有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拥有“两弹一星”的第六工业强国、第三军事大国、世界由二极变成三极有其一的外交强国。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所谓的分田到户,由于自私的天性,起初的确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作用,再加上杂交技术(水稻为主)、除草技术、化肥生产技术正值推广普及,以及种植技术的改进及基础设施的保证作用,全国的粮食总产在前三年获得了大增。但这是杂交水稻栽培技术、化肥和化学除草技术大面积推广普及和运用的结果,而单产仍然保持在袁隆平的杂交技术设计产量,分田到户至今单产丝毫没有增加。稍有一点农业知识的人都知道,粮食增产主要靠的是良种、肥料、除草等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以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而这些恰恰都是在建国前二十七年完成的。分田到户正赶上杂交技术、除草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正赶上化肥生产满足了农业生产的要求。这说明我国粮食生产的鼎盛时期上世纪八十年代,正是毛泽东时代打下基础的自然结果,而不是分田到户的结果。而这些技术成果的推广与运用正值分田到户,这又误导了不明真相的人。如果分田到户能使粮食迅速增加,解决吃饭问题,那么新中国成立前上千年的分田到户史不就早应该解决吃饭问题了吗?有人说一分田到户,就使中国人吃饱了饭,这种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或者就是怀有一种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我们只要稍微动一下脑子就会知道这多么幼稚可笑。在成立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之前(包括解放初期)上千年的历史,都是以户为单位经营单干的,为什么一直没有解决吃饱饭的问题呢?人民公社之后分田到户为什么就能吃饱饭呢?因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没有分田到户前虽然我们吃的不是太好,虽然没有太多的结余,但那时我们已经吃饱饭了,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打下的坚实基础持续发挥着巨大作用,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经济全面高速发展的惯性使然的结果。根本就不存在“一分田到户就吃饱饭”的混账话。说这话实际上也在侮辱我们的祖先低智能,在侮辱那火红年代的辉煌历史。

  随着长期的生产实践,发现这一落后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与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格格不入,弊端不断呈现,主要表现在农民组织难,一些基础性的农业水利建设需要集体规划、集体组织农民建设,由于农户分散,思想不一致,私心作怪,组织农民难于上青天。于是分田到户以来,不但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停滞了,相反,原有的设施已年久失修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分田到户,大田变小田,大埂变小埂,小埂变无埂,方田变成了烧饼田、油条田。行路难,做田更难,机械实施更是难上加难,原有的农业机械只能闲置、变卖、报废。即使能有一些机械工作,也只是小型机械作业,作业效率难尽人意,大型机械只能“望田兴叹”“望路兴叹”;农民做田难,由于分田到户存在着“一户有多田,东西南北有,一亩分多处,跑功胜做功”,路不好走,机械难作业,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中难以得到应用(如集中电排灌、机械运输、集中防病虫等),农民各行其是,种植规模化、专业化几乎是天方夜潭,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低造成了农业生产效率长期得不到提高,规模效益得不到提升,劳动力成本偏高,单位粮食成本居高不下,便得农民收益不断下降,粮食的涨幅远远赶不上农业生产物资及其他产品的物资涨幅。由于农业生产效率长期得不到提高,再加上大批粮食通过进口、走私进入中国市场,使得本来就处于低潮的农业,犹如雪上加霜,农民收入长期得不到提高,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造成了现在农村成了“空心村”、“老人村”,青壮劳动力几乎都外出打工,更为严重的是,80年代出生的人几乎没有人参加过农业生产劳动,没有最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长期以往,年青的后代们将失去农业劳动的技能,失去从事受农业生产的愿望,以至最后失去土地,不想再拥有土地,最后会造成农业生产劳动者的严重脱节,威胁着我国的农业的生存与发展。由于短期利益驱动,农民由过去的精耕细作到单干的粗耕粗作,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及免耕栽培,造成了农田、水源污染,田块土壤板结,地力下降,严重影响着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对现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看法


  面对上述的严峻的农业生产形势,农业发展向何处去,出路在哪里,社会上争论不休。十八大后,新的中央领导充分认识到小农经济生产模式已经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提出了探索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近期又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针对此意见和现行的一些土地流转的做法,择其要点谈谈个人的看法。

  1、土地流转的问题。出于实现农业机械化,专业化,规模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目的,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些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意见,特别是近期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从出发点上来讲是好的。但土地流转采取什么方式流转,会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呢?笔者认为,流转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最后流转的形式都会以资本流转的面貌出现。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形式都必须依附于土地流转。进行土地流转,无论出自于农民自愿还是非自愿,流转土地都得运用资本。随着允许土地进行大规模的流转,社会上的闲置资金甚至外资都会大规模地投入到农村土地上来,经营土地。虽然大量的资本下乡进行土地流转,使大量的的土地集中在投资者手中,为进行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提供了可能。但这将对农民是条万劫不复之路,对“三农”充满着隐患与陷阱。为什么是仅仅是一种可能呢?因为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效益最大化,根据我国目前的粮食生产形势,生产粮食的利润远远低于其他任何行业的利润水平,在国际粮食大市场上更难与之竞争抗衡。且要实现机械作业,前期的平整土地投入也是惊人的。根据价值规律法则,投资者把流转到的土地不太可能用于农业生产,很有可能投资生产种植其他非粮产品,或者操控土地,待机转租。只有在投资者有利可图时,才有可能进行粮食生产的,但这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政府也无法干涉承包者的经营权。但无论出现哪种可能,农民的最后结果是一样的,即农民将长期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去农民最根本的保障,就会沦为无产者,成为新的待业群体。农民的转让费将随着物价的上涨而逐渐趋向于零,而投资者土地期限越长,增值越大,利润越高,加剧两极分化越是不可避免。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土地流转的结果是土地兼并,土地会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就会重走解放前中国几千年的老路,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土地革命与建设成果将付之东流。

  2、农户间的合作经营问题。合作经营也就是合作化之路,毛泽东时代从单干到互助组到初级社到高级社都是合作社的形式,在当时是成功的,因为当时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是比较高的,凡政府倡导的东西,农民都是带着诚意接受的,更重要的是种田是农民的主业,农民兄弟是想种田种好田的。通过分田到户三十多年再重复这条路,难度将会加大,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整体道德、大局观念都在下降,互助合作精神缺乏,种田已不在是农民的首选,种田积极性空前下降,自然也不想考虑与他人合作的问题。农民只要一人一家能做的事情,都不愿意与他人合作,即使有亲戚、有关系好的愿意合作,他们的田块也不一定在一起,也难以合作,即使能合作也形成不了规模,难以达到规模化、专业化的要求。这种组织形式至多只能解决一人一户难办搭伙才能办成的事而已。近几年来,政府倡导鼓励成立农业合作社组织,从实际效果来看,几乎是政府搭台,村级唱戏,造假册,挂空牌,应付检查,没有名符其实的农业合作化组织。也就是说事实已经证明这一方式,在当代中国是很难行的通的。

  3、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的问题。意见中明确规定,土地流转要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但实际操作能不能做到呢?一部分不愿种地,无人种地的农民,会有一部分自愿地让出土地给他人承包经营,但大多数农民由于忽略长远利益,往往对土地一次性收入的偏好远远强于对土地持久性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偏好。这看上去是自愿,实际上是一种自愚式自愿,即使一部分人自愿了,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主要是规模难以成大,田地难以集中成片,要达到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仍然很难,这种方式无非是解决不愿种地的让给愿意多种地的农户,好处仅此而已。长期以往,转让方也就逐渐失去农业生产技术,而不在愿意收回承包经营权,看上去是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实际结果往往是一种潜在的长期流转,而且这种流转也会带上资本经营的烙印,转让方将会长期失去土地。但更多的是运用大量资本进行土地流转,农民不论愿不愿意,资本都会吞噬土地。一方面投资者会利用短期利益利诱农民交出土地,或勾结当地官吏,利用官吏帮其收取土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出面收取流转农民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地方政府会迎合上级政府意图,设法招引投资者,并设法帮其流转农民的土地,主动促进土地流转规模,以实现本级政府土地流转政绩。各级政府为了让农民交出土地会采取各种方法,主要有:在目前种田无效益的情况下,政府、村干部会利用面子、人情、利诱等方法说服一些关系户让出土地;一些走出农门或在政府机关工作或在外面事业有成的,他们的收入根本不依靠农田,顾及眼前利益,很容易上当会交出土地,这样除多少有点转让费外,还给了村干部一点面子;有的动用机关干部、两村干部说明家属、亲属、朋友让出土地;有的是通过断水、断电、隔离孤立少数不肯交出土地的农民,迫使他们不得不交出土地。所有这些表面上看都是自愿、合法的,实际上都是无奈之举。当然也有一些家中无劳力、懒惰、目光短浅的农民会交出土地,不管是自愿交出不自愿交出,结果都是农民将会永久性失去土地,所有这些现象决不是本人主观臆断,而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现实状况。违约用地,违规占地,违法卖地,暴力征地现象的大量存在,可以充分证明,不管农民愿不愿意,只要投资者想征,只要政府想征,逼迫无奈的农民只能交出土地。

  土地流转农民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证,目前存在大量的征地事实已经证明,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根本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一旦土地被流转,农民始终处在被动地位,物价上涨,转让费很难涨,即使涨一点农民兄弟也要付出非常大的努力,而且是集体作出的努力,少数人是无人理睬、无能为力的,况且土地的所有权在集体,不在农民,当地政府领导能为农民说话的有几个呢?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农民的弱势地位随着土地流转只会越转越弱。用资本方式流转的土地还不如分田到户保持现状,因为如此单干虽然不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在维持现有分田到户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至少农民手中会握有自己的一份土地,在深度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农民工返乡,他们还是农民,还有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土地就形成了对他们的社会救济和失业保障。

  实行土地流转,必须用资本这一手段才能完成,用资本流转土地,必然导致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国家无论出台什么扶农政策,补助政策,受益者都是投资者,农民随着失去土地将永远得不到受益和补偿。因此农民失去了土地,对农民来说将是一条万劫不复之路。

  4、不改变土地用途问题。近几年来不少地方探索了不少农业特色基地。他们圈一块地,起一个漂亮的名字,做几条水泥路,栽几棵大树花草,挖一个水池养几条鱼,却不见一颗粮食,美其名为“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观光农业”、“绿色农业”等等。除了大量浪费土地外,就是编制一个农业项目骗取项目资金。更多的土地流转承包户,很少有人生产粮食,大多数都用于栽种树苗、建会所、建垂钓中心、建厂房,更有甚者腾地待机转租经营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名为流转土地发展农业,实际上大多数己改变了土地用途。随着意见的出台,土地流转速度将会加快,根据价值规律,流转到的土地有谁会愿意种粮食,有谁来监督流转的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呢?长期以往“十八亿亩红线”靠什么来守。


  三、农业根本的出路在集体化


  在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防、能源和粮食三大安全问题中,粮食安全应该居于首位。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己解决了粮食自给问题,全国人民基本上吃饱了饭。而分田到户三十多年来,我国粮食对外依赖度却在不断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取决于我国面对高昂的国内成本和低廉的进口粮食商品,被迫放弃本国的粮食生产,导致农业生产和食品产销体系无法独立,沦为发达国家粮食生产的附庸,从而丧失其主权国家最基本的公共物品—粮食的安全能力。形式不同的土地流转必将导致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必将导致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生产力得不到提高。耕地转用它途也就不可避免,有效的约束土地变更用途的监管机制也难以形成,进而耕地安全就难以保障,而粮食安全的前提则是土地安全。

  分田到户已经证明了这一生产方式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土地流转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甚至对农民利益的伤害,或许远远超过分田到户。那么怎样才能走出农业困境呢?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走集体化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但生产条件较为落后,很大程度上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制约着社会主义进程和工业化发展。在毛主席的领导下积极指导推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发挥集体合力作用,改变了农业的恶劣条件,通过治水、拓荒、改土优化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集体规划,推了“八字宪法”,改良耕种技术,有效实施精耕细作,发挥集体经济分工协作的优势,让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中逐渐解放出来,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乡村工业企业,通过发展农村的文化、卫生和其他事业,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通过集体努力,在前三十年完成了宏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其中修建水库8.6万座,塘坝619万座,根治了黄河、淮河,使黄河“三年两决堤”成为了历史,为我国的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集体化道路,粮食产量逐年提高,在人口翻番的情况下到1976年彻底解决了几千年的全国人民吃饭问题。在毛主席领导下的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无数的人间奇迹。在分田到户体制下特别是在人扛肩挑的年代下,既不能完成庞大的水利建设工程,也不能完成一系列的农业技术的革新。目前农业生产的持续下降,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持续受挫,农业生产技术创新持续停滞,农田抛荒现象持续加重,“非农化”土地流转持续加快就是土地私有化个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严重结果。

  当年毛主席在成立人民公社时,他的设想不仅仅是发展农业,而是跳出苏联的“集体农庄”模式,积极倡导人民公社要搞“工农商学兵”并批评苏联集体农庄只搞农业,不搞工业。1996年毛主席在“五七指示”中再次指出,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应办一些小工业,这一指示有力地推动了社队企业在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的兴起和发展。

  今天我们每年都在喊要解决“三农”问题,但始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办法只有一条,这就是集体化的人民公社模式。集体化只能解决某一方面的发展和共同富裕问题,而只有人民公社组织模式才是综合解决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建国前三十年农业和乡村工业的发展证明了这一点,改革开放后,南街村、华西村、刘庄村、周庄村等一些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的成功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再一次的证明了这一点。虽然他们没有用人民公社这个提法,但他们实施的体制就是人民公社的模式。相反所有分田到户的地方,“三农”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失去土地,农民成了流浪的农民工,村镇建设杂乱无章,农民收入难提高,看病贵、上学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官民矛盾加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增强。如果采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模式,至少可以解决以下问题: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地、进厂、经商可以不外出打工了,农民可以常年全家团聚了,农民可以照顾老人和小孩了,可以没有头疼的春运和堵车了,农民可以不失业了,可以轻松解决“三农”问题了,农民可以不被剥削了,可以做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了,妇女、儿童可以安全了,可以不上当受骗了,可以不背井离乡了,可以利用现代机技术很快平整土地实现农业机械化及现代化了,可以不担心守不住18亿亩耕地红线,可以吃到放心安全的粮食及农产品等问题了,可以轻松解决违约用地、违规占地、违法卖地、暴力征地了,可以轻松解决农村规划与建设新农村问题了,可以轻松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了,可以有效防止改变土地用途了,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监管环节和人员了,农民利益长期可以得到保护了,可以不赶农民进城了,社会事业、经济发展可以实现全面均衡化发展了。而现在所推行的城镇化不利于人口分布的均衡化,不利于农民拥有土地的永久化,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均衡化,更不利于农民靠土地生存的保障化,对解决“三农”问题有百弊而无一例。

  那么在前三十年的建设中,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有没有失误,甚至错误呢?我想这是肯定的。中国上千年的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和小农经济,通过改造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建立人民公社是农村探索的一条集农、工、商、学、兵于一体的集体化道路,没有现成的模式、现成的方法,在探索中不可能没有过错,不走弯路,走了一些弯路是正常的,是前进中的弯路。在毛主席时代,人们多加指责的无非是“大跃进”的浮夸风,“饿死三千万”和文革中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大跃进作为一个口号、一个目标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歪曲大跃进的本意,不断浮夸上,那么到底是谁浮夸呢?我也粗粗看了一遍〈毛泽东传〉,浮夸风后毛主席多次召开会议纠正错误,也读了毛主席写给三级干部的信,信中可以看出毛主席是坚决反左的,坚决反对浮夸的,是不相信亩产万斤的,到底是谁进行的浮夸呢?我想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错误不是毛主席犯的,重要的不管是谁做的,错误在人,而不在集体化制度本身;有人说大跃进时期“饿死三千万”,三年困难时期因自然灾害和苏联逼债,吃不饱饭应该是事实,偶尔饿死人也有可能,但“饿死三千万”是绝对不可能的。现在一些有良知的学者通过一些事实论证驳斥了这一弥天大谎。我们不防用常理来推理一下这一谎言是否成立:假如真是“饿死三千万”,当时我国有六亿人口,也就是说每20人中就有1人死亡,那么每个大家庭中就有一人饿死,我的父辈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这么大的事他们肯定知道并且也肯定讲给下代听,但从没有听村里长辈们讲过此事;假如真是“饿死三千万”,那么全国应该要有上千个“万人坑”,全国大规模的开发,为什么至今没有发现一个万人坑;假如真是“饿死三千万”,这天大的事为什么当时没人说没人记载,而是在所谓的正确评价毛主席之后,才有饿死一千万、三千万、五千万、七千万之说呢?且这一消息怎么是先来自美国?假如真是“饿死三千万”,国民党、敌外势力以及反党反华势力,他们挖空心思、削尖脑袋、千方百计地找共产党的错,找共产党的茬,这等大事当时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不报道、不揭露呢?假如真是“饿死三千万”,当时怎么没有出现“天下大乱”而是呈现出一片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建设社会主义的生动画面呢?假如真是“饿死三千万”,短短建国二十七年中国人口为什么能翻还拐弯呢(且六十年代后期已经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了)?从人的生理属性上来说,喝点水也能活一星期,从人求生的本能上讲,即使没有粮食吃,求生的人们也会找一些野菜、树根、猎物类的东西来充饥呀,决不可能坐在家等死吧;有人说文化大革命到了经济崩溃的边缘更是胡编乱造。如果经济崩溃了,在文革的十年为什么经济增长速度都在二位数,为什么以“二弹一星”、“新的四大发明”为代表的高端科学技术和大型工程项目都来自于文革,为什么文革在陡峭的山壁上能创造出象“红旗渠”这样的人工天河的奇迹呢?为什么毛主席逝世前后三年全国4次普调工资呢?为什么没有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找不到工作呢?我们不能犯机会主义的错误,不能把一个好的制度由于在执行中出现的偏差或过激行为,用这个偏差和失误来全盘否定他,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辨证法,也不是科学的态度。假如一个车技不熟练的人开了辆宝马车意外出了车祸,造成车毁人亡,我们能说宝马车还不如自行车吗?管理本身就是动态的,根据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的改进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及措施。没有完美无瑕一劳永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不能因为我们在管理中产生的失误来归结了体制本身,不能因为走了一点弯路,产生一点失误,就抹去我们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以至去全盘否定那个时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走过的路,难道就没有问题、没有弯路、没有失误吗?从“改革”到“深化改革”到“顶层设计”到“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到“不改革死路一条”到“改革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不竭的动力”,所有这些不正说明了改革以来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就从没有间断过吗?社会主义建设如同人一样,从出生到幼、儿童到青少年到成年,有着自然发育成长的过程,社会主义建设同样也有一个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的过程。再说建国初,农民兄弟几乎都不识字,管理、技术、人才都很缺乏的情况下,因管理不到位,人才不到位,发生失误不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吗?本人所在的生产队,当时生产队正、副队长都是文盲,要两个文盲带领上百号人组织农业生产能不失误吗?我们不能因个人管理不到位,因为农民本来的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而来否定这个制度本身。如果解放初,中国人民的文化技术技能有1976时的水平,那么我们的管理水平肯定又能上一个新台阶,建设社会主义就会大大增加许多有用之才,我们就会少走多少弯路,减少多少失误。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如果我们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工作方法肯定会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话说回头,在公有制下,在集体制度下,即使我们方法措施不得当,可以很简单的把他改正过来,在私有制下,走错了路就不能轻而易举的改得过来;在集体制度下,我们做规划、执行政策是可以不打折扣的,在私有制度下,做规划就会涉及到许多矛盾和赔偿问题,执行政策时,做事的时间跨度和难度是远远超过集体制度下的,比如农田规划做一条机耕路,只要一家农户不愿意,这条路就做不起来;在公有制制度下,可以发挥分工协作,各尽其才的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私有制制度下,友好协作难,人尽其才更难,就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难以办成大事;在集体制度下,能做到公正、公平,共同富裕,私有制度只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公正公平更是无从谈起。所以只有在集体化道路上,才能解决当前农业问题,只有重新建立人民公社模式的制度,才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建国前三十年取得的成果和现在的华西村、南街村、周庄村等走集体化道路的成功范例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所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仍是中国当前和未来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既所以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胜利,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拥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伟大智慧,拥有知错就改的政治勇气和高尚品德。通过前三十年起点和终点状况和后三十年起点和终点状况的比较,通过许许多多分田到户式“小岗村”和走集体化道路的“大寨村”、“华西村,”、“南街村”、“周庄村”、“刘庄村”等比较。我们应该敢于面对现实、敢于对比分析、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敢于改正问题。我们不要放弃现成的、已经证明是正确的阳光大道不走,而偏要去大胆的试、大胆闯那些已经被历史淘汰了的狭小的私有化小路;不要绕着现成的大桥和轮船不走,而非要去摸着石头过河;不要忘记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大多数人服务,而不要昧着良心为人民币服务为少数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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