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薄熙来罪名早已确定为”受贿和滥用职权”,而周永康还未进入审判程序——未经审判,最高院就在白皮书中给薄和周贴上“非组织政治活动”的标签,可笑至极。毫不客气地说,这充分说明往最高院白皮书中加所谓“非组织政治活动”的人是法盲和政治盲! ![]() 导语:从“非组织政治活动”说起 3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文章,首次提出周永康、薄熙来从事“非组织政治活动”。3月18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报告中重申,“教育干警充分认清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的严重危害。”什么是“非组织政治活动”?这一连续出现两天的罕见提法,应该怎么理解呢?费思量,妄揣测,引爆各种声音。 一、费思量的年度新词 最高法抛出的“非组织政治活动”一词,绝对是个能搞出人命的词,自然不可小觑,怎奈我等孤陋寡闻,虽每个字都认识,但凑在一起,不免大跌眼镜,闻所未闻,不明觉厉,这到底是什么用词——是法律用词,还是哲学用词?是法律判决,还是政治定性? 为澄清天下,一些专家也煞费苦心,特意解读“非组织政治活动”这词,说这词说明两点:“一、这个政治活动是非法的;二、这个政治活动不符合正式的组织程序和要求,搞得像四人帮,搞小的利益集体,试图获取权力,影响公众的政治态度。”言而总之,“非组织政治活动,可能参与人有政治野心,想要超越组织的程序和监督。” 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如此解释,豁然开朗。这不是明明可以用人话来说吗?这个活动就是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更高的权力。 专家解释充分说明“非组织政治活动”并非法律层面的犯罪,而是顶政治错误的“大帽子”,而且这不是一般人能戴上这顶帽子。如我是闻,能够称得这种类别的活动,观夫近百年的党史,也仅二三次事件罢了,是非常严重的,一次是张国焘的另立中央,另一次是“四人帮”的夺取政权,剩下是此次薄、周事件了。原来周、薄一闹腾,加上徐、令二人加盟,也凑了整,变成“新四人帮”。 如此这般,匪夷所思的问题就来了,“非组织政治活动”岂不是与曾经最为时髦的“反革命”及二十四史中最为常见的词汇“政变”,成为同义词了。只不过,“反革命”一词已经从中国刑法中删除,以此定罪,自然不合时宜;至于“政变”一词,历来发生在缺乏正常的政府更替机制的国家,以此定性,就与制度自信严重不符了,或许正是基于这些层面考虑,最高法才创造了这么一个年度新词。 堂堂最高法白皮书,用何必绕这么大的圈圈,绕了这么远,就把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给绕迷糊了,有严重混淆视听之嫌。我们的法治环境还是相当恶劣的,先是“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式的道德审判,再是“非组织政治活动”的政治定性,语境一直在变化,谜底却依然秘而不宣,其实,这种措辞更像谜面,叫你猜猜猜,如果你猜不出来,就给你一句“你懂的”,勾起了我等小老百姓多少好奇心,而一切皆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对于最高法白皮书的论调,对于“你懂的”的搪塞,让我感到浓重的悲哀:无论是与道德的定性,还是政治定性,都有“成王败寇”的意味,这是遵循丛林法则,起作用的是权力。处理手段与抓到奸夫淫夫类似,没有审判之前,先扒皮定性,再游街示众,最后利用民愤,然后打得你永世不得翻身。 除了浓重的悲哀,还有莫名的惊诧。为什么不采用法律的手段?将周、薄等人定罪呢,让他们明白制裁他们是堂堂的国家法律,而不是男盗女娼的道德,更不是如同猜谜的政治,以道德审判和政治定性,岂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更何况,本届政府说要努力促使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转型,打出的口号就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法律明确规定“法前无贵贱”,让薄、周在法律面前认罪,接受法律的制裁,难道不更显公平、公正?大道至简,真传一句话:在法律面前认罪,那是法治原则;在权力面前认罪,那是丛林原则。 最高法抛出“非组织政治活动”这个词儿来定性周、薄的行为,很容易让人误解这不是贪腐问题,而是路线之争——真是可惜了这场轰轰烈烈的苍蝇老虎一起打。 二、上帝的归上帝 从悲哀到诧异,进而有一种难以排遣的悲愤。制造“非组织政治活动”这个词儿,实在居心叵测:一方面一副文圣公孔夫子的做派,满嘴的仁义道德,极尽道德文章之能事,大骂各类网络热词,说拉低民众的趣味水平;另一方面却以一副文丑公郭沫若的嘴脸出现,窥私癖上瘾,极尽猥琐之能事,制造各类奇葩的词汇出来,抛出诸如“非组织政治活动”、“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词汇。这种玩法是真瞎折腾,明显与中国的法治化道路背道而驰啊。 需要明白的,中国在进步,虽有波折,但一直在蹒跚前行,这是中国的大势,也是人心的大势。周、薄这等狠角色,即使是狠上了天,想回到老路上去,绝对是回不去的。就像张勋复辟一样,借着所谓“民国不如大清”的民意,想回不到大清朝去的,结果身败名裂,徒徒贻为历史笑柄罢了。所谓“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但总不乏一些有心人来折腾一番,折腾来折腾去,折腾得升斗小民不知所从,也不知所踪,甚至有的时候,莫名奇妙地成为这些有心人的帮凶。 折腾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三十年回头看,顿生“三十河东三十河西”之浩叹;百年回头看,徒生“大江东去,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之喟叹。笔者还是比较喜欢引用李瑞怀的老话:“从国内来讲,折腾会影响四化的进程,折腾不符合人民的意愿。从国际上来讲,支持我们的人,希望中国富强,担心我们再折腾;敌视我们的人,害怕中国发展,希望我们再折腾。” 所以,请尽量不要再折腾了,中国折腾不起,折腾到头损害的还是我们这些草根。既然你们要促使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转型,那就是交给法律,恢复法律的尊严,通过法律来审判他们,任何的道德审判、政治定性都是一种跑题,只会让人浮想联翩,而且重新掉落一个泥淖,周而复始地上演权力导演的蹩脚戏,一会儿河东,一会儿河西,你来唱这一出,我来唱那一出,非常热闹,无比折腾。 谁都想爱国?谁都希望祖国好,这是人心的大势;时代在进步,人民在次弟觉醒,这是中国的大势。中国一直是盘好棋,生在当下,请该尊重这个棋势。 即使那些对我党有意见的人,想必绝大多数都怀有一颗赤子之心,都希望祖国安好,能成为一个正常的国家,毕竟在这片热土是埋他们祖祖辈辈的尸骨地,更想许祖国一个美好的未来,毕竟这片热土是养他们子子孙孙的桑梓园。他们有反对意见,想说几句话,说明他们的胸膛还是热的——让他们说话,天是不会塌下来的!更何况他们只是不想再折腾。 即使我党想必也是初心未泯,也是想把这个国家治理好,虽犯了不少错误,但还算是一个有理想的政党,于中华民族危亡之际诞生,曾经为了实现一个民主、富强的新中国,有多少人抛头颅洒热血?曾经为了跳出阶级斗争的烂泥淖,又有多少人苟利国家生死以?我们中国正是经过如此之多的磨难,才有了今天的局面,进入最好的时代的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的,如今中国确实出了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但愿只是时代的阵痛,就像腐败的政治问题,就像雾霾的环境问题,就像寡廉的道德问题……有一大堆的问题。问题的意义是什么?就是用来解决的,对症下药,祛除病根,不是用来折腾的,重复历史已经犯过的错误。 就像周、薄两人的问题用政治定性、道德抹黑能解决得了吗?这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这是制造新的问题的昏招,会变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的。 面对最高法提出周、薄两人“非组织政治活动”定性,我只想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第一,就是请让法律来说话,让懂法的来说话,要说专业的话,要说人话;第二,就是组织的归组织,国家的归国家,上帝的归上帝,要明确归属,要作切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