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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蒋爱珍为什么杀人?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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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鹤人
2021-10-28 10:26
现在啊,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一审两次诉讼四次庭审,都没允许被告对原告的诉状进行答辩。被告在一审法院第二次的离婚诉讼的两次开庭审理时对原告和原告的律师提出了虚假诉讼的指控,均被法庭置之不理,仍然判决原告胜诉。被告提出了上诉了,两次庭审还是没有允许被告对原告的的诉状进行答辩。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上诉到高法申请再审,高院立案、组成合议庭、发出传票决定了开庭时间地点,接着电话通知说是高院要开会,开庭时间地点另定。接着电子短信通知,预定法庭取消。又过了一段日子,高法立案庭将被告的申请材料原本退回,无任何裁定文书和解释。被告给高院院长写信,泥牛入海,给正在该地的政法整顿教育的中央督导组写信,泥牛入海。被告到检察院提起抗诉,因为没有三审的正式法律文件而被拒绝。后来,被告给高院电话,查询此案,想要一份驳回申请裁定书,高院说,他们没有立过这个案子。
我把情况写到这里,当然,也想看看有没有人真地关心中国的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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