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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名哲 2014-12-1 17:24
刘金华老师《刘金华:左中右是客观存在,又是一种分析方法》文章称“左中右是客观存在”,“是对事物的一种分析方法”本身是正确的!实质在毛泽东思想认识意义上,“左”就是“革命”、追求“社会进步”,为使劳动人民翻身解放、消除剥削压迫、社会不平等的作为行动——右则反之,力图阻止革命、社会进步、劳动人民翻身解放,因此他们通常反对用左和右评说社会!而讲““中国变左了”是无稽之谈”的人实质就是站在“为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右”的立场上混淆是非、欺骗人民,称现在社会不讲左和右了!——至于当前习领导的中国应该说确有“变左”的现象、表现,但到底是否真“变左了”还得看其进一步的行动——如刘老师讲的“还得看一看”!——但“看”的方法,还得用“毛泽东思想”,看其是否确是在用毛泽东思想行事!不能说“左派不能硬用毛泽东思想衡量说是右”,其正确的看法应是当前习领导的中国在现象上确有“变左”的表现,但其实质是否“变左”了还得用毛泽东思想进一步观察——不能先用毛泽东思想直接否定! ...
引用 刘金华 2014-12-1 11:43
请大家注意今天的一则消息,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内云: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结合他最近在人大的工作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柳斌杰表示,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的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常感叹“戴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而传播立法出台,将终结这一局面。

柳斌杰认为,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主权,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

       我提出此事,觉得左翼应当关注,对立法提出我们的主张。不知道诸位意下如何。 ...
引用 刘金华 2014-11-30 22:56
从红歌会网友评论看,有对左中右的理解限于阶级划分,我做了一个回复。转于此,大家批判。
左中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毛主席讲“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和“一万年以后”也有左中右,可以知道,它不一定是以阶级划分。
说18大以后“中国变左了”,是相对于于18大以前而言。左翼一些人说是右,是用毛泽东思想做标准。环球时报为什么说是“无稽之谈”,我认为是“因邓小平反左而回避这个字”。
引用 幸运52 2014-11-30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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