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法”就是无法无天 该派出所长还说:“田书记,县委田书记发话,给他刑拘了,必须给他刑拘了。”看来,他嚷嚷的“随时刑拘你”,是从县委田书记那儿“批发”来的,而后者也这样认为:“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恐怕就难讲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法”,前者发出这样的狂言,无可争辩地表明了,该“公仆”的“小国之君”作派,达到了登峰造极之程度。 可以这么说,“我就是法”或“我代表法”,同肆意妄为无法无天是一块铜板的两面。或曰:这位派出所长目无法纪,而……,不过是照县委田书记的命令办事而已,因为后者发话“必须给他刑拘了”,乃是斩钉截铁说一不二的。但且慢,“刑拘不刑拘”“吃官司不吃官司”,怎么能由县委书记来“拍板定夺”的?倘若答案为肯定的,岂非官员干预司法可以大行其道的了? 该派出所长应该晓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样的指示精神为何不执行乃至与之唱对台戏?难道,就不怕犯有抵制中央精神的错误吗?讲到抵制,其实该派出所长,应当将此用在对待县委田书记极其错误的做法上才是。或许有人会讲:你有些“想得美”了,人家早就和县委田书记,结为“利益共同体”而“心有灵犀一点通”了…… 让领导干部模范执行中央精神,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气,任重而道远。 苏州诸震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