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印度从未发生社会主义革命,许多历史遗留问题,诸如,农村封建残余、土地占有极端不均衡、种姓制度、庞大的贫困人口等等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印度一直存在爆发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土壤。印度独立时,和新中国建国时经济发展水平在同一起跑线上,但到1980年,印度在工业、农业、国防各层面及人口平均寿命、受教育水平等方面已经被中国远远落在后面。1991年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新自由主义也开始在印度盛行,旧的沉疴遭遇新自由主义毒药,其结果只能是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1947年印度独立后,面对英国殖民者留下的凋敝、饥荒不断的农村经济,国大党进行了一场非常失败的土地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废除柴明达尔中间人制度,调整租佃关系;以及施行土地占有最高限额。尽管中间人制度表面被废除,但柴明达尔等旧有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得到保护。其一,其保留了大量自留地;如在北方邦土改前约有柴明达尔(包税地主)190万人,拥有自有地713万英亩,土改后,他们保留了约700万英亩土地,成为新的大地主阶级。其二,他们获得了巨额赔偿金。据统计,全国给地主补偿金的预定总额为66亿卢比,而这笔补偿金是由原柴明达尔制下的佃农负担的。如果佃户要把他耕种的土地购进为自己所有(私产),则需另向政府交纳相当于柴明达尔原从该土地纯收入的3-28倍的金额(补偿金)。因此,在废除中间人包税制度过程中,柴明达尔获得一大笔补偿金,而佃农却支付出一大笔补偿金。
在基本废除中间人制度后,从1959-1960年开始,印度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制订有关“土地最高持有限额”的立法。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印度各邦虽然都制定了这种立法并进行了多次修订,但在具体执行中,在各邦政府中拥有强大影响的地主、富农和农场主阶层竭力反对推行这项改革。因此无论是国大党还是人民党执政时期,这项立法始终没有认真推行。印度名义上是实行三权分立的民主、自由的制度,但是在阶级力量不均衡的情况下,地主阶级比雇农甚至比政府能享受更多的民主、自由。在土改过程中,地主们往往通过司法诉讼阻止政府征收限额外的多余土地。印度法庭使得执行土改最为积极的西孟加拉邦政府无法征收171,000英亩已经被确认的“剩余”土地。在印度其他各邦,法庭这种阻碍土改的作用更为显著。
印度土改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印度的民主制度仅代表少数人的利益。美国大学实地考察团驻印度的高级学者、曾任加尔各答和新德里美国印度研究所所长的马科斯·弗朗达,对印度几十年的土改作了一个概括。他指出“几乎在每一个方案中,这些改革都被用来提高中等自耕农的经济和政治地位,而对持有较大面积土地的农户来说,则比任何人都更为有利”。1969年8月30日《经济与政治周刊》马哈拉施特拉邦的通讯员报道说:“在邦里,国大党的主要成份是富农、中农和绝大多数代表大的灌溉者的议会议员。”根据迈伦·韦纳在六十年代中期时对古吉拉特邦凯拉区和卡纳塔克的兰杜尔格区的国大党进行详细调查后的结论,国大党主要是从占有二十英亩以上土地的5%的人口中吸收党员积极分子和领导人的,所以国大党的积极分子是经营农业的上层分子的代表,而不是无地佃农和农业劳动者的代表。对于印度土改,1972年印度土地改革计划委员会的《土地改革评论》做出结论说:“总的评价是,印度独立以来所实行的土地改革法在土地关系方面并没有实现应有的改变。”该委员会认为,“主要原因是缺乏政治力量……在大部分乡村里.应得到好处的农民是消极的、涣散的、无组织的……此外行政当局对贯彻执行土地改革的总的态度是冷淡的。事实上,印度的官僚们实质上是一些反对土地改革的势力集团。负责实施土改法的下级人员住住也在那些有权势的土地所有者支配之下,这些地主逃避已制定的法律,是既得利益者。”
土改过程可以看出,印度农村原有的柴明达尔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被保护下来,首先,他们保留了大量的自留地转化为新地主,其次他们获得了巨额的补偿金。农村中其他有势力的地主阶级和富农(如部分转租地主、上层永佃农及孟加拉的乔特达尔)则正式转化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新地主,他们也是土改的受益者。本质上,这是利益在上层阶级中间的调整和分配,一部分土地从大地主手中转移到中小地主手中,正是通过这个方式,国大党既没有从根本上得罪之前的柴明达尔等阶层,同时又扩大了自己在中小地主和富农阶层中的执政基础。土改的受损者是农村的下层阶级,即广大的雇农、分成农和失地农民。因此土改后印度农村无地雇农的人数迅速增长。据估计,1951年为2,752万,1961年增至3,148万,1971年增至4,557万,1981年增至5,600万。……这是纳萨尔巴里运动退潮后,毛主义者仍然能在印度农村扎根并不断发展壮大,并在21世纪重新掀起斗争高潮的重要现实基础。一定程度上说,正是印度历史上土改的失败,将今天印度共产党(毛主义者)发动的印度农村土地革命推向了政治舞台的中心。连印度内政部都不得不承认,农村经过22年有计划的发展之后,传统的土地持有者仍有强大的势力,而且“迄今已实施的各项计划仍然是更多地有利于较大的自耕农,而不是更有利于较小的佃农。至于分成农和无地雇农,他们则经常被撇在一边。其结果是……扩大了差别,加剧了社会紧张关系……”,从而使“某些政党”(印共(毛)和印共(马列))有机可乘。”
在印度独立后的前30年里,依靠国有企业,印度迅速建立了包括冶金、机械、汽车、拖拉机、飞机、船舶、化工、建材、煤炭、电力、原子能、精密仪器及各种轻工业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些主要是之前依靠私人资本无法建立的企业。但到80年代初中期,国有经济在印度国内生产净值中占1/4,其中主要是第二第三产业,而印度的国有经济中有40%属于行政部门的财政支出(如行政费、国防费等),这样印度的国有企业仅占15%。而资本家阶级所有的经济占40%,其中包括一些规模庞大的垄断财团。封建地主经济及个体经济占35%,其中封建地主经济占国内净产值的15%,和国有企业实力相当。在印度工业经济中,私人垄断财团占据统治地位,据1965年印度垄断委员会的报告,印度前75家垄断财团全部资产为260亿卢比,在印度全部私营企业总资产中占46.94%。
印度独立以来的国家性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甚至保留了大量的封建主义残余,但是由于印度国内存在广泛的贫困人口和强大的左翼力量,印度国大党在早期一直宣称走民主社会主义式的第三条道路。尽管许多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政策无法真正落实,但是国大党早期的左倾姿态或多或少是对印度国内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阶级的一种威慑和制约。从1991年开始,这种局面发生了逆转。1989—1991年间,社会主义阵营出现了巨大的混乱,苏联东欧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新自由主义思潮兴起。1991年7月初,拉奥政府宣布施行新经济政策,标志着印度国内右翼主张的新自由主义理念正式获得统治地位。新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有:以市场自由化推动竞争、国企逐步私有化、大力引进外资、降低关税以推动贸易自由化等,以充分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融入美国资本主导的全球化。21世纪以来,印度政府刺激经济发展的第三只手是大力引进外资。2005年印度国大党通过了《经济特区法案》,使建设经济特区成为印度政府吸引海外战略投资的核心战略。这一法律的颁布使得印度各邦经济特区建设蜂拥而上。由于《经济特区法案》对土地使用要求过于宽松,许多地方打着经济特区建设旗号,实际上从事土地开发。大批土地被廉价征用,失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由此引发的农民与征地官员之间的冲突事件不断。有分析指出,印度的经济特区是官商勾结盘剥农民的“圈地运动”,而征地法和《经济特区法案》已经沦为地方政府与商人勾结起来进行寻租的工具。据印度经济学家巴杜里估计,按照目前印度建立经济特区的模式,这种经济特区在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的同时,也毁掉了4个农民的生计。
印度的大规模新自由主义“圈地计划”遭到了印共(毛)的极力反抗。印度大力引进外资、积极让跨国公司跑马圈地的很多地区,恰恰是相对贫困落后和印共(毛)活跃的地区。2007年2月1日的《印共(毛)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激烈抨击了印度政府的圈地行为:自由化、私有化、全球化的政策正在向全世界的工人阶级进攻,他们卑劣地想把劳动者的手脚捆住,以便于大资本的巧取豪夺……300个计划内的经济特区事实上是建立了300块外国领土,这些外国领土劫掠我们大量的良田,这些外国领土里充斥了无数国内外的政治骗子……印共(毛)九大号召人民尽一切可能捍卫土地与房屋,坚决打退这些毁灭性的野蛮的‘资本游牧部落’”。
印度施行新自由主义改革后,GDP不断增长,但是普通人民大众的生活越来越贫困。印度政治经济制度的失败在与中国的对比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可以说,印度常年处于大饥荒之中:1961年,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时期,当年粮食总产量13650万吨(不包括薯类),当年人口6.5859亿,人均粮食207.26公斤。而印度1991至2004年的人均粮食产量在155至183公斤之间,可以说印度常年处于比中国1961年还要严重的大饥荒之中。世界银行2008年的全球贫穷报告指出,全世界共有14亿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印度就有4.65亿人,占印度总人口的42%,占世界贫困人口的33%。2010年10月,美国《纽约时报》推出了一份新的报告,印度最贫穷的8个邦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陷入贫困之中,人数多达4.21亿,比非洲26个国家的总人口之和还要多。
当代“毛主义运动”是对“纳萨尔巴里运动”的继承和延续,也是对全球化印度显著社会经济不公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