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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2019-7-11 22:18| 发布者: 蔡金安| 查看: 2949| 评论: 2|原作者: 长河红阳|来自: 察网

摘要:   新近(7月5日)看一翻案文章,感觉这个文章要与时下热点问题来一点“共振”,所以有感而发。这个文章      图片上说的明白,文章的来源是“二哈视界”,而当我们点开“二哈视界”的微信公众号后,却找不到这 ...

  新近(7月5日)看一翻案文章,感觉这个文章要与时下热点问题来一点“共振”,所以有感而发。这个文章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图片上说的明白,文章的来源是“二哈视界”,而当我们点开“二哈视界”的微信公众号后,却找不到这篇文章。根据网上之前网友“7维视点”曝出的如下消息,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我推测这篇文章是于2019年7月3日分布的,一翻记录,果不其然。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可知,这篇极端歪曲历史的汉奸文已经被删了。再来看看“二哈视界”发布的其他文章: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现在读者们该知道这个“二哈视界”是个什么货色了吧。

  实际上,这篇文章也并不是“二哈视界”首发,而是早就有了: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那么现在把这篇文章扒出来,这些人想干嘛?

  

挖出老文,配合英国做“工作”

 

  如前所述,这个文章是16年的老货,但是被这个“近现代史研究通讯”微信公众号在这个时候挖掘出来,用意不简单——香港发生暴乱,英国以香港“保护者”的身份指手画脚粗暴干涉中国内政。而它干涉中国内政的“理由”,就是藉由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获得的对香港的曾经的殖民统治权。在这么个敏感时候,这个“近现代史研究通讯”挖出这个翻案文章,说《南京条约》也平等,那么,当初香港割让给英国也就有道理喽?现在英国对香港事务发表看法也就很应该喽?我们中国官方、百姓的怒气冲冲,是不是不讲理?

  怎么样,这个文章不简单吧?这个微信公众号在这个时候挖掘出来有些别样的用心吧?这是不是要配合英国做些什么“工作”?我们不能不警惕!

  知道了这个文章是什么用意,明白了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是什么用心,还不够,还应该看文章内容,是如何地为《南京条约》腌臜洗地的!为了行文方便,姑且根据微信号上的文章来源“二哈视界”将这位写文的先生称作“二哈”,虽然“二哈视界”可能只是转了一下(遵从微信公众号的提示而来,并无贬义!)。

  

无中生有解读条约,中国“霸凌”英国?

 

  请看文章开头一段: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这个条约被称为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丧权辱国的开始。什么叫不平等呢?就好像一个小孩被一个混蛋欺负了,小孩没办法,被迫接受混蛋提出来的无理要求。我们的历史教育一直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条约真的是不平等条约吗?如果真的是不平等,不平等在哪?

  我可以告诉大家,非常不平等。我们来看条约中的要点就知道了。】

  乍看起来,这个话没毛病,《南京条约》就是个不平等条约嘛,可是,我们接着看:

  【《南京条约》第一条:“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护身家安全。”

  这一条是说,以后中英两国人民友好,大清皇帝和大英君主也平起平坐,国民在外的话,应该受到本国的保护。

  有人可能会比较惊讶,这一条不是很正常吗?是的,问题就在于这里。以今天的国际眼光来看,这一条简直是常识,任何两个国家都没有高低之分,国国平等。但问题是,这个条约指定的对象可是大清啊。自从英国人和大清打交道开始,大清从来没把英国人当成人看过,在清朝皇帝和官员的言语里,英国人从来都被称为牲畜、犬夷,林则徐在日记里把英国人叫“鬼子”,总之没有当成过人。】

  看出来了没有?这写手是在正话反说,指责我们中国对英国人一贯没有平等对待呢!

  但是,他“解读”的这个意思,是无中生有杜撰的!在上文的第一个自然段是《南京条约》的条款。可是,从这个条款中看不出“二哈”先生解读的,中国看不起英国人的意思。与中英两国君主有关的“平和”二字,根本没有“平起平坐”的意思。因为条约的中文版是官方正式文件,以当时习惯,用古汉语写成,其中字词解释应遵从古汉语本意。根据《王力古汉语字典》和商务印书馆 版《古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平”字,在这里有“媾和”的义项!“和”字的意思也是讲和。①②“平和”一词的意思就是两国君主讲和,并不是所谓的两国人民友好,国君平起平坐的意思,这其中更谈不上中国人看不起英国人的意思。

  “二哈”对《南京条约》的曲解,是要给中国人头上扣一顶“霸凌”他国的破帽子!如此一来,鸦片战争岂不是英国人为了自己尊严而打了一场“面子战争”?《南京条约》也不过是英国人为了自己脸面和中国商定的一个不许“霸凌”他们英国的约定?那么,“二哈”先生对《南京条约》的看法,以及全文的中心思想就应该是这样的:此乃英国追求与中国之平等约定,何来“不平等”的认识?中国人自己多想了吧?

  在文章的末尾,“二哈”还是在着重强调这个,而且,居然还有了文字根据:

  【第七条:中英两国之间完全平等,互称为大,两国君主在条文里有同等尊严,两国官员平等来往。

  这一条本质上和第一条一样,就是希望中英两国能平起平坐,英国人不想老像孙子一样了。以前两国文书,只有清朝能自称为“我大清朝”,英国君主不能自称“我大英帝国”,现在条约规定,都能自称“大”。说实话,这一条太不平等了,我们大清朝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欺负啊。看看英国人那点脆弱的心吧,一份条约里,专门用了两条来说这一件事,就怕大清朝忘了这一条。】

  看,从头到尾,作者都在喋喋不休,是中国“霸凌”英国,才有英国找回面子的战争,才有争得对等脸面的《南京条约》!可是问题又来了,“二哈”先生的所谓“第七条”在条约中根本找不到,与其类似的是第十一条:

  【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南京条约》中英方的真正意图与“二哈”地解读可以说是大相径庭,“二哈”这般真可谓把贼说成了苦主。

  

到底哪个在“霸凌”他国?

 

  但是这样的诡辩是躲不过常识的考校!倘若当时的中国真的对英国“霸凌”了,那么,英国大可以用惹不起躲得起的法子应对,不和你中国打交道!这也很可以么,为什么任着中国千般“霸道”,万般“凌辱”也要和中国做买卖打交道?这不正常!这很反常!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英国的妖邪被中国看穿,所以很不愿意和英国打交道!那么,英国的妖邪之处在哪里?韩毓海认为:

  【而19世纪初欧洲最穷而又最不老实的(老百姓所谓滚刀肉)一个,就是英国了。与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这些欧洲财主们相比,恐怕是除了裤子和菜刀之外,它本是一无所有的光棍,英国在欧洲,本是抢不到多少东西的王胡,因为美洲已经早被西班牙强撑了“野蛮”了,所以英国才不得不到亚洲去抢。首先被英国绑了票并陷入内乱的是印度,印度是英国由赤贫到小康的第一张馅饼。然后,正如贡德•弗兰克所指出的;英国又通过免费的北美白银,通过与中国的贸易,才勉强从世界经济列车的末流乘客,混进了二等车厢。】③

  和中国做生意,冰火两重天:它把中国的东西倒贩到别的欧洲国家,是挣钱的,它慢慢的混进了二等车厢;但是,运进自家,却是要赔钱的——中国的东西它自家需要,它自家的东西中国却不稀罕!这样就有了贸易赤字。这个赤字怎么补偿?向中国贩鸦片!

  中国本来没有鸦片,所有鸦片都是从从外国来。一开始,鸦片是以药品的面目进入中国的,是一桩正经买卖,所以,清政府在海关对这种药品征收税赋。在1767年之前,进入中国的鸦片每年仅仅200箱。向中国大规模输入鸦片的始作俑者就是英国的东印度公司。这个东印度公司,就是英国政府推行殖民政策、攫取殖民利益的一个工具,它的所有作为都是代表英国政府的。1773年,东印度公司上校沃森、副董事长威勒尔建议东印度公司对中国大规模出口鸦片。一开始的交易地点在澳门西南海面下碇的趸船上,1794年,东印度公司又派一艘趸船在广州黄埔海面设立鸦片堆栈,进一步扩大对华贩毒规模。到1796年,流入广州的鸦片数量就高达1070箱。鸦片上岸之后,又在当地商行中公开发售。这时的鸦片就不是什么药品了,而是成了祸害中国的一个大毒瘤。清政府在1797年作出反应,下令海关裁撤鸦片税这个税种,完全禁止鸦片进口。但是,这样的措施并没有阻止鸦片更大规模的走私进中国。东印度公司把澳门当做向中国走私鸦片的重要基地,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向中国商人推销自己生产的鸦片。1800年,走私进中国的鸦片已经多达2000箱。

  清政府对鸦片的禁令对英国政府、对东印度公司毫无约束力,因为东印度公司早已

  【迅速地把在印度种植鸦片以及向中国走私鸦片变成自己财政系统的不可分割的部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26页)】④

  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知道的,英国人的妖邪之处!当时的中国人对英国人不客气,就是因为发现了英国向中国贩卖毒品!对这个毒贩组成的国家,林则徐们用得着客气吗?!英国不向中国大规模贩毒——贩卖鸦片,中国人会这样吗?!鸦片使英国、东印度公司大发横财,但是对中国的戕害却至深至烈。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中国人确实骂英国人是“牲畜、犬夷”、“鬼子”那是很应该的!对这样的丧心病狂没有这么几声斥骂,那是“二木头”!给这样的英国人喊冤叫屈,“不厚道”!

  对于中国这样的“霸凌”英国人毫不在乎,良心都别在裤腰带上了,在乎这个?但是,林则徐虎门销烟,他们横着蹦起来了,发动了鸦片战争!这么看的话,到底是谁在欺负人,谁在霸凌他国?!

  这个给《南京条约》翻案的“二哈”,这个挖出翻案垃圾文章要与时事“共鸣”、“共振”的“近现代史研究通讯”,你们是什么用心很有必要认真追问一下!

  

切割条约条款,选择式解读,什么用心?

 

  再看这个翻案文章:

  【第四条:英国人可以带上家属住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口岸搞贸易。

  这一条被称为五口通商。中国终于结束了闭关锁国,老外也可以进入中国城市居住了。】

  这一条款,“二哈”是做了手脚的,《南京条约》里的原文: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例,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二哈”动手脚的地方就是红字部分——英国在中国领土上设立可以与清政府分庭抗礼的领事官!这就是侵略!对中国主权的侵犯!所谓“专理商贾事宜”,看起来是贸易上的事情,实际上,英国人与中国人起了任何冲突,这个“领事”都要管,都能用“公文往来”的方式对清政府的地方官施加压力,按着英国人的意愿来!这就是“领事裁判权”,国中之国的“隐形皇帝” !这个“二哈”隐去了这部分内容,是为了把英国人打扮的“栖栖遑遑”,被中国人“霸凌”,好为《南京条约》的不平等洗地——这只是英国人为自己找面子!

  《南京条约》是否公平,先看是否对等:中国可以在英国的港口城市设立领事馆吗?可以派驻领事吗?条约上这么写着的吗?如果都可以,这个条约还算不上谈不平等,但是,条约里只写英国可以向中国派驻领事!这个条约对中国有多霸道还用多说吗?

  再有,所谓中国“闭关锁国”,乃是一个谬论!这是经不住史实考量的!满清从康熙时就开放若干口岸与外国进行贸易,就沿海来讲,有广州、泉州、厦门、舟山、宁波、南京(上海)。就陆地边界来讲,云南也有商贸口岸,专对缅甸、南掌(老挝);在广西的商贸口岸专对越南。如上沿海口岸中福建口岸专对琉球;暹罗专对广州;宁波专对日本。西洋各国也指定在广州进行贸易。但是居心叵测的英国打着贸易的旗号,行窥探中国虚实的间谍用心,在乾隆二十年强行在宁波进行贸易,被清政府强力驱逐,所谓的“闭关锁国”恶名就此留下。外人的污水我们不可不细读史料严加甄别,更不能跟着鹦鹉学舌产生糊涂认识。⑤

  清政府为什么严定各口岸的对应贸易对象,这纯属当时中国内政,外人无权过问,更休提以枪炮轰击破门而入的强盗做法。中国政府允许什么样的人进中国居住,那也是中国主权,用枪炮打出一个洋人进城,这就是侵犯中国主权!为这样的强盗行径洗地,“不厚道”!如果英国对这样的安排不满意,讲理的办法,坐下来好好谈,谈得拢是你能耐,谈不来认命!仗着坚船利炮打出一个“五口通商”,写在哪里都是不平等条约!无论隔了多少年,用什么样的方式巧为辩护,都是不平等条约!

  不过让人“佩服”的是这位写洗地文的“二哈”先生,居然替清政府脑补出一个限定洋人在通商口岸居住的理由:

  【大清对于洋人住在中国这件事极其害怕,因为大清就怕老百姓被洋人和平演变了。洋人生活自由随性,尤其是妇女,穿个裙子,低胸V领,在城里到处走,动不动跟男朋友来个kiss,这让大清百姓看见了怎么办?万一都学会了洋人那一套,我们的纲常伦理不就乱了吗,我还怎么搞统治?

  这不是乱说的,当时有个人叫咸龄,在上海当官时,他老婆就跟洋人妇女来往,没事一起逛街,搞搞自拍什么的。就这么件事,被好多人举报了,怎么说的呢?“损国体而拂舆情,堕军威而壮寇志”。你看看,一个中国女人只是跟外国女人交个朋友,就损害了国体,就壮大了敌对势力的力量。这还不严重吗?这已经危害到国家了啊!道光赶紧下令,严加查办。】

  有“逻辑”有事例,信不?这是无知者的脑洞创意。清政府最畏惧,最在意的是汉族对“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沿海迁界”的历史记忆,对“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血仇回忆,以及前朝古籍中的“夷夏之防”。所以,藉由《四库全书》的编纂,行烧书、毁书的文化灭绝政策,当然,还要辅之以血腥的文字狱。这位“二哈”先生脑补出的理由与事实,无非是在野士绅的看不惯——《子夜》里吴荪甫的老爹的看法放大了而已。这样的看不惯——民不告官不究!在野绅士的头脑不能与满洲大君思想划等号!诚如“二哈”先生的说法,那位“咸”某人怕是要和文字狱的事主一样,他被杀头,家人充军了吧?可是,事实真如此?呵呵,这些看法根本不入清政府上层的法眼。

  

侵夺香港有罪,用“身份碾压”一叶障目

 

  接着看这个文章的“文眼”——要张目的地方:

  【第二条:因大英商船远涉重洋,往往有损坏需要修补的,应该给一个沿海的地方,能让英人修船、存放货物。今大清皇帝特意恩准将香港一岛给于大英,立法治理。】

  这是条约里的条款,接下来是“二哈”的解读:

  【这一条在我们的教科书里被概括成了四个字:割让香港。说实话,清朝皇帝不服。后世人往往替爱新觉罗家难过,觉得领土被割了,主权丧失,所以自己创造了一个词叫“割让”,好像很心疼的样子。其实,人家道光皇帝自己都没怎么心疼,因为他坐拥万里江山,都是他爱新觉罗家的天下,一个小小的香港岛算什么。所以在谕旨里,道光用的词叫“赠予”,就是说我把香港赠送给你们,体现我皇恩浩荡。英国人又不干了,英国人觉得两国平等外交,不是像爸爸送儿子礼物一样,用词上也应该体现出两国平等的地位,所以英国人要求把“赠予”改成“给予”。看来英国人为了自己不被身份碾压,处处提防啊!】

  在这段话里,修船也好,囤货也罢,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红字部分。承认了红字部分,那就意味着那块地盘是英国地方,不是中国的!“立法”权是随随便便可以“赠与(给予)”的吗?说什么“英国人为了自己不被身份碾压,处处提防啊!”英国都把中国领土侵占了,都用英国法律治理了,这位写文的“二哈”先生还在替英国喊冤!

  再者,道光把中国当成自家的产业,对香港割之弃之,纯属专制独裁!满清完蛋后,中国也要承认这样的专制独裁结果吗?!难道“二哈”先生为了替英国洗地,也要为道光洗桑拿搓澡?

  一个条约是不是平等,有个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英国愿意把自己的地盘平白让渡给另一个国家吗?愿意另一个国家在这块土地上按着人家的法律管理吗?

  当然不愿意!否则,何来国与国之间的领土战争呢?在英国这里,不要说针对的是英伦三岛,就是海外殖民地也不行!它不愿意的事情,强加于中国,怎么就成了“其实没有什么不平等?”英国人的霸道无以复加,哪里还有什么“为了自己不被身份碾压”?

  张嘴闭嘴“英国人为了自己不被身份碾压”,实际上就是玩弄文字游戏,给英国人脸上涂抹被“霸凌”的血色油彩,玩弄障眼法,对世人的眼睛做视觉上的阻塞式欺骗——谁的哭声大谁就有理,遮掩英国侵夺香港的强盗行径,让人弱化这个强盗行径的危害,对香港被侵占的事实做无意间的漠然,甚至于导向对英国的同情。这么一来,英国人对香港的侵占也就没什么不合理了,现在英国对香港的指手画脚也就很应该了!这才是这篇文章的“文眼”!这更是微信公众号“近现代史研究通讯”挖掘这个文章的本意!它就是要为英国的卑鄙站街助威!

  

赔偿战费,中国居然逮了便宜???

 

  接下来,“二哈”给英国的“诚信不贪财”吹喇叭:

  【第三条:赔偿战争损失。】

  这一条背后的史实:英国向中国贩毒,中国禁毒:抓毒贩、收缴毒品并和销毁。英国人大怒,发动战争,还打赢了。英国人勒索:给钱赔我毒品,赔我打仗的花销和路费!讲理么?当然不讲理。讲理还向中国贩毒?但是,我有力,谁和你讲理!

  这个不讲理的事情,“二哈”先生解读了一番,居然很讲理,中国还逮了大便宜:

  【大清赔偿总数是2100万,一共包括三笔账,一个是英国人被中国机构勒索的钱,300万。一个是军费,1200万。一个是林则徐虎门销烟时强行搜刮、没收的鸦片赔偿600万。对于这2100万的赔偿,我们先别心疼,先来看看大清政府是怎么看的。当时负责签约的清朝大臣牛鉴,签完条约后说了一句话,你肯定不敢相信。牛大人说:“英国人诚信不贪财,令人佩服。”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给人家赔钱还赞叹别人有诚信?这是因为,大清心里清楚,他们赔2100万元算少的了。第一笔300万元是大清也承认的,觉得没有异议。第二项令大清佩服英国人。鸦片战争时大清的军费开支是2500万两白银,加上民间各种捐款,总开支超过了3000万两白银,而英国人要求赔款11200万元,折合白银是900万两,也就是说英国远涉重洋七万里来到中国打仗,竟然只花了在本土作战的中国的三分之一都不到。牛鉴大人也发现英国人办事效率高,不是假的。

  而第三条大清就更觉得英国人诚信了。因为林则徐强行收缴英国商人鸦片的损失,据林则徐本人估算,他收缴的鸦片,即使以低价计算,也不下一千几百万元,可是英国人只让赔600万。所以签约的牛鉴大人才会发出那样的感叹。】

  有中国官员“牛大人”作证哦。林则徐虎门销烟时强行搜刮、没收的鸦片价值一千几百万,英国只让赔偿600万。

  林则徐的禁烟查毒,居然成了强行搜刮,那么嗣后至今,世界各国的警方(包括英国警察)的扫毒行动都成了强盗行径了!你不怕英国警察问候你?好厉害的脑洞!可是,中国因为英国贩毒损失多少,该不该赔,二哈先生不提一个字!如果不是血冷心凉,也说不出这个话。有必要问:二哈先生的屁股坐的是哪一条板凳?赔偿战争损失,遇上满清这路走下坡路的货色,连累中国倒霉;可是遇上德国那样的狠茬茬……英国伙同法国在凡尔登掐住德国的脖子,最后,1939年9月起,不到6年时间,把它四五百年的气数打得灰飞烟灭!

  

夺取税则制定权,也是侵略!

 

  【第五条:英国商品在五个口岸的税率秉公商议,商量好了告知天下,以便英国商人交税,中国方面不得随便加税。

  这一条对英国人来说太重要了。说实话,英国人被坑了一百多年,就是因为这个。以前英国商人在大清做生意,被大清官员勒索得鼻青脸肿。大清朝从来没有法治,贸易上就更没有了,大清海关想怎么勒索怎么勒索。英国人运货到中国,先要层层贿赂海关各级官员,不然货不让你进来。清朝官员勒索最多的是鸦片,因为政府是禁鸦片的,正因为政府禁鸦片,他们从鸦片身上能捞到更多钱。英国人叫苦不迭,但也没办法。】

  我们看红字部分,这就侵略!中国人对外国货收多高的税率,中国人说了算!这是中国的主权!那时候还没有什么世贸呢!中英之间更没有相互的关税互惠协定!中国人对英国货收税哪里容得外国人染指?试问,英国人对中国货收多高的税率和中国人商量了吗?!公道与否,看是否对等,有这样对等的记录吗?

  英国人被清朝官员勒索,那你可以不来中国嘛,上赶着挨这一棍子,绝不是清朝官员勒索,是英国人在贿赂,贿赂清政府官员放一条走私鸦片的方便之路!如果英国人手脚干净,不贩卖鸦片,会被“勒索”吗?连走私鸦片被黑吃黑都拿来给英国人喊冤,“不厚道”!

  

保护汉奸有理,英国要做汉奸保护者!

 

  我们再看这一条为英国人喊冤的段子,这也是“二哈”先生写这个文章的一个“文眼”,同时也是“近代史研究通讯”微信公众号挖掘这个文章的主因:

  【第六条:释放被囚禁的英国人,赦免中国汉奸。】

  这是“二哈”自己“总结”的条款意思。当然还有他的“解读”:

  【大清政府因为看英国人不爽,抓过一些英国人,现在英国要求释放,这倒好理解。赦免中国汉奸是怎么回事?这很好玩,因为在清政府眼里,洋人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汉奸。清政府也清楚,他的最大敌人不是洋人,而是老百姓。只要有中国人说洋人好,或者跟洋人做生意,帮英国人做事,一律视为汉奸。鸦片战争时,好多老百姓纷纷站起来帮洋人,这让清政府很火,大清朝对付洋人不行,对付起自己人来非常厉害,处理了很多内奸。这下英国人要求释放内奸,等于帮中国人民争取权利。中国人自己的权利自己争取不了,只能靠英国人帮忙争取了。】

  如“二哈”所说,鸦片战争时,中国是有人做了汉奸,但是,极少极少,绝不是“二哈”说的:“好多老百姓纷纷站起来帮洋人”,这个家伙在造谣!事实是:

  【确有中国人(即一般所指“汉奸”)在战时给英军提供情报、翻译、向导和补给,尤其是英军占领区。……清国朝野上下,对汉奸问题存在明显的夸大和想象,这也是我们称之为“汉奸恐慌”的原因。】⑥

  鸦片战争时期,汉奸是不多的!不过我们看红字部分,也就是“二哈”先生的解读,英国兵显然成了为中国人争取权益的斗士、王师,加上“好多老百姓……”这个词汇,似乎一副感人的历史图卷:中国百姓都上街了箪食壶浆迎英军,这不就是“美军来了我带路”么?古已有之啊,为什么我们要那么痛恨洋人?洋人是来解放我等受压迫的中国百姓的!

  这个条款,恐怕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洋人第一次保护、豢养第五纵队/带路党的记录了。

  然而对照条约文本,“二哈”先生对这一条款也是做了手脚的,条约原文如下:

  【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伺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谕旨眷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者,亦加恩释放。】

  红字部分就是被“二哈”先生切割下的部分——战争之前,与英国人打交道的、伺候英国人的中国人。剩下的,才是“二哈”先生所指的“很多的百姓”——战争时期新涌现的通敌卖国的内奸。

  清政府捉拿汉奸的动作未免武断,未必所有和人英国人打交道的全是汉奸,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些人和英国人常打交道,其中再出些汉奸势不可免,所以清政府对这些人采取措施也合理,但是,对此英国人也是要干预的。这是对中国内政的干预,对中国主权的侵犯!但是,“二哈”先生把这个内容略去了。略去的原因,英国人确实在用这样的法子发展间谍,打造汉奸!“二哈”先生不敢多讲!而且,把这样的汉奸放在台面上,也体现不出受压迫的中国百姓“揭竿而起”迎王师(英军/美军?)、反清朝(反华)的正义性,不说也罢。

  受压迫的中国百姓要不要接受洋人王师的帮助推翻满清暴政?这个不应该!因为这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洋人更不是好东西!它们伙同满清镇压太平天国就是个例子!中国的事情,中国人自己解决,推翻满清暴政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哪怕无数次,绝不容洋人染指!

  “二哈”先生的文章是有现实用意的——一百多年前英国人帮忙争取中国人的权利(红字部分),那么,现而今,香港那边闹“民主”了,王师——英国人继续站街声援,我们为什么要怒火冲天?“梅姨”用人权大旗鼓舞“民主斗士”在香港“闹民主”,我们是不是也要在大陆有所表示,“撑香港”?不要辜负了王师!挖掘这篇文章的“近现代史研究通讯”,不也有这个用心吗?

  除此而外,《南京条约》的这一条款还有别的意义:与友邦“走得近”的人——与英国人打交道的、伺候英国人的中国人,你中国政府是不许碰的,是不许戒备提防的!

  这样的“精神”贯彻于自那以后的帝国主义的对华政策之中:早先日寇对于“中日亲善”者有过庇护,前些年美国政府也公布过一批受它保护的“线人”名单。所有的源头,都在这个《南京条约》的这一款里!这个《南京条约》平等吗?!现而今的香港,从“占中”到暴乱,那些暴徒/恐怖分子得以逍遥法外,就是西方反华势力利用上述“精神”为指导倾力亲为的结果!《南京条约》可不仅仅是历史上的死文字,也不仅仅是装在历史“棺材”中的死尸,它还以各种形式的僵尸面目活着!并且还被居心叵测者打扮成一个慈眉善目的“菩萨”抬举着在世间招摇——这篇文章最迟也是2016年的老货,但是,现在被“近代史研究通讯”挖掘出来呼应时政,分明就是这个意思!唯恐中国不乱嘛!

  

翻案文章有来头,何方神圣?

 

  文章结尾,“二哈”先生“慨叹”:

  【在我们的历史教育里,这个条约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历史书欺负我没文化,我看完这几条有个疑惑,这条约到底哪里不平等了?我怎么感觉都很正常啊,甚至有几条还有利于中国的文明进步……今天一说起近代史,提起西方列强,中国人都咬牙切齿,因为我们的历史教育教给我们的,不是历史知识和独立思考,而是仇恨。】

  看,“二哈”先生自认为自己是“有历史知识”,也自以为会“独立思考”,还是个高人哩。可是,“历史知识”在这里是没有的,“独立思考”嘛,也没有,因为原创在这里: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为《南京条约》翻案,就是配合香港暴乱!

  这是著名的反共、反华老手贺卫方的原创,“二哈”先生不过是在抄袭的基础上添枝加叶罢了。

  居心叵测的贺卫方混淆中国与欧洲的历史:在中国,大国家小宗教,所有教门都要向皇帝叩首,洋人进中国必须入乡随俗,他们洋人进中国单膝跪地,那当然大错特错!欧洲,大宗教小国家,教皇高踞君主之上,他们自己双膝跪拜,那是他们自己不正常。历史有别,文化有异,在这个单膝、双膝上倘有计较,那是洋人错得离谱!假如再有什么受屈的感觉,只能是愚不可及!

  至于贺卫方,拿着这么一点前尘往事造谣惑众——中国“霸凌”洋人,可耻!

  网络上的很多无耻的奇谈怪论,我们切不可认为是某些不知名的马甲们在脑洞大开,这些脑洞背后,都是贺卫方这路反华、反共急先锋的黑洞派生,多向前想一想?香港暴乱,这事关境外大气候,肉食者谋之;大陆网络上作妖文章再泛浊浪,这是呼应的小气候,草民睁大眼睛认真辨识,不去上当乱讲话,对高层平乱也少了掣肘,就是支持!上下同欲,平暴之日可待!

  ①王力 《王力古汉语字典》270页 中华书局 2006年1月

  ②商务印书馆 《古代汉语词典》1095页 2014年5月

  ③韩毓海 《天下——包容四夷的中国》16-17页 九州出版社 2011年5月

  ④邵雍《中国近代贩毒史》11-12页 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4年5月

  ⑤王尔敏 《五口通商变局》3页 广西师大出版社 2006年9月

  ⑥ 王瑞成 《晚清的基点——1840-1843年的汉奸恐慌》 400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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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奋起千钧棒 2019-7-13 17:50
如果没有卖国贼邓小平的‘一国两制’、《中英联合声明》,相信今天的香港乱不起来。从香港回归,就可以看穿卖国贼邓小平的理想信仰究竟是什么。矮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中共的最高领导人,时刻想到的不是发展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不是中国的主权,而是不惜一切要维持资本主义制度,并且,这个卖国贼但凡有一丝搞资本主义的借口,都会死死抓住不放,他对资本主义的信仰堪称已经发展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中共有这样的共产党员,足以见证中共组织的纯洁性早已荡然无存,中共有这样的最高领导人,就不知道共产主义信仰在中共何以立足。奇怪的是,9000万党员竟然无人站出来抵制反击,相反,今天还有人却要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心、继续前进,真乃贼胆包天。
引用 scgxwjz森林 2019-7-12 12:02
从此文讲述的事件可以看出错误路线几十年来,外部演化势力与内部颠覆势力相互勾结干着倒共倒社和倒中国政权的坏事。多年来的私有化、外资化经济政策,已经把共产党和工人、农民和劳动人民分开,觉醒了的人们应团结更多的群众向党中央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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