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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无产阶级专政是个啥

2015-6-30 08:50| 发布者: 乔峰| 查看: 2715| 评论: 0|来自: 北大马会

摘要: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因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社会现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以及一系列的运行制度,还是要为资本的增殖和扩张服务的。 ...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因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社会现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以及一系列的运行制度,还是要为资本的增殖和扩张服务的。无产阶级即使夺取了政权,如果仅仅是无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如“党”)上升为统治阶级,由于整个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机器未发生质的改变,那么掌握了生产资料的这一部分无产阶级就可能会逐步地把生产资料据为己有,变为进行压迫和剥削的新的资产阶级。即使生产资料真的实现公有,也必须有人来进行管理和操作。如果不改变原有的进行统治的国家机器,如果缺乏无产阶级的真正的监督和民主制度,这些管理操作者完全有能力通过原有的国家机器的统治手段将生产资料再次私有化。


资产阶级打碎了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与国家机器,建立起了崭新的,现代的国家机器。无产阶级要想取得革命的真正胜利,就必须打碎原有的国家机器,沉重削弱国家的剥削和镇压的职能,直至原本用于剥削和镇压的国家的最终消亡。因此,列宁总结说:“无产阶级需要的只是逐渐消亡的国家,即组织得已经能立即开始消亡而且不能不消亡的国家,”当然,国家消亡并不意味着否定管理,否定权威。问题的关键是彻底改变社会的组织结构,社会制度,尤其是要大大削弱国家的剥削和镇压的职能,也就是削弱官吏和常备军的权力。而巴黎公社,在这方面做出了第一次尝试。列宁将其总结为:“更完全的民主,废除常备军,对一切公职人员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和撤换制。……变成了一种已经不是原来的国家的东西。”这就是打碎国家机器的实质。




但是列宁的论述是否有问题?当然是有的。列宁是要在落后国家进行革命,是要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列宁也说了这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只是为文明创造前提。 也就是说,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被迫要先“客串”中心国家中资本主义所要扮演的角色,之后才能走向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现代的“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列宁的理论,实际上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国家。但是,由于列宁的“社会主义”实际上大大延长了社会主义存在的时间,使其横跨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阶段,因此,在革命之初,由于经济发展尚不充分,国家机器并不能被完全打碎,战时共产主义的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相反,社会主义为了演好资本主义在中心国家扮演的角色,还不得不借助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的部分特征。因此,就有了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逐步战胜资本主义”的论断,在政治上也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打碎旧有的国家机器,加强社会主义制度,直至国家权力的逐步削弱。因为这个国家要走向社会主义的国家,而又保留了强大的国家机器,因此,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必须是社会主义领导着资本主义走,而不是资本主义领导着社会主义走。如果资本主义的因素越来越强,国家机器的权力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持续扩大,那么,社会主义因素就会变成一件华丽的外衣,成为少数掌握了资本的统治者用来控制人民的工具。那么,列宁希望什么可以保证国家机器的不断削弱使这个国家能够真正走向社会主义呢?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中总结了他的研究成果:“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但是,如果剥夺了资本家的资产转化为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私有制不存在了,全体人民都成了无产阶级,那么还存在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吗?按照一般的对“专政”的理解,无产阶级专政如果仅仅指的是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以及镇压他们的反抗,那么,它终究将是一种短期的,乃至瞬间的行为。如果是这样,只要公有制建立,生产力持续发展就能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共产主义。斯大林的理论也就是如此。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一个短暂的过渡阶段,这样理解无产阶级专政或许说得通,但是,在列宁的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如果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剥夺和镇压,是不是大部分时间里,无产阶级专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呢?还是说,彻底粉碎了原来的资本家的反抗,就可以宣布建成共产主义?有人会说还有国外的资产阶级的渗透和颠覆活动,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不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独有的举措,相反,是伴随着整个国家的历史的,根本不能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



因此,在革命胜利之后剥夺资本家并镇压他们的反抗,仅仅是无产阶级专政在这一时期的表现形式。在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阶段,由于旧的国家机器不可能被完全破除,因此几乎是一定会形成新的剥削者和新的剥削阶级。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最有可能变为“新阶级”的自然是现有的生产资料的管理者和操作者,在列宁主义的条件下也就是党自身。而这种剥削者在产生时可能是促进社会进步,但是随着其资本的扩张,很可能会把使国家偏离社会主义的既定目标,从而阻碍社会进步,阻碍国家机器的革新和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削弱,相反,为维护自身统治它们可能更需要经过扭曲改造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不断强化的国家机器,将国家引向最坏的“官僚资本主义”的方向。因此,必须要通过无产阶级的专政不断的纠正国家的方向使国家的权力尤其是统治和镇压的权力不断削弱。也就是列宁说的“使技术人员、监工、会计以及所有公职人员所领的薪金不超过工人的工资,使他们受武装无产阶级的监督和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就是在国家机器进行不能完全打碎的情况下赋予十分有可能重新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无产阶级反抗和斗争的权利。也就是“人民镇压剥削者……只要有武装群众的组织。”而不是把无产阶级专政偷换成党或领袖的专政(列宁已经过驳斥了这一点),之后再偷换成官僚与新资产阶级专政。从这个意义上讲,“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的同义词。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在讲到社会主义时,无论其定义如何,他们都始终没有把“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看作某一部分具体的人,因为这关系到的是国家机器和经济生产关系的运作方式。 恩格斯认为巴黎公社所做的主要尝试就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有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因为阶级属性和阶级立场归根结底是由在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其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在这个基础上研究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我们才能理解无产阶级本质上的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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